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食品科技 >> 浏览文章
一张餐巾纸可检出“注水肉”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1年07月18日    关注度:     【字体:

 

点击浏览下一页

新闻背景

  近日,不但在记者走访中发现了可疑牛肉,在高新工商所所长王寒和高新区工商分局食品监督管理科科长王忠国对市场内牛肉抽检中,也发现了“注水肉”(详见本报7月15日《注水牛肉咋就成了“放心肉”》一文)。

  那么,市民又该如何识别肉类是否被注水呢?带着这些疑问,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

  策划刘诚

  文/摄记者明星 谷淑敏

  读者期望把好牛肉入市关

  7月15日,看了《注水牛肉咋就成了“放心肉”》的报道后,家住东风新村的韩女士来电说,前几天,母亲要吃牛肉馅饺子,担心菜市场里的牛肉不合格,她特意到一家超市买了一块牛肉。谁知,把2 斤4 两牛肉拿回家,再看塑料袋内,流出很多血水,韩女士拿出自家的小秤一称,血水近3两。“把住肉类安全关,单纯地靠工商部门到市场上抽查肯定不行,这本身就是一件多部门合作管理的事。

  只有肉到市场上的销售环节了,才归工商部门管,如果在没进入市场之前,有些部门就能负起责任,相信一定会减少‘注水肉’流进市场的数量,这样,在销售环节工商部门再负起责任,市民能吃到‘注水肉’的可能性就会大大降低。”读者李先生说。

  业内人士拒绝屠宰“注水牛”

  据了解,一头牛进入屠宰场时,首先要进行初步检疫,只有符合食用安全标准的牛,屠宰场才会屠宰。

  记者在东风新村9 区批发市场内,看到一销售合格牛肉的商贩手中的检疫票据: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书和盖有大庆市龙大食品有限公司公章的畜禽产品检验合格证。

  7月14日,大庆市龙大食品有限公司的李经理说,在他们这里屠宰的牛,如果发现被注水了,他们是不会给屠宰的。如果是在屠宰之后,发现牛被注了水,他们是不会发合格证的。

  该公司另一名负责人说,其实,现在市场上的很多牛肉,就算含水量超标,也不一定是注水牛肉,可能是被淘汰的奶牛肉。由于奶牛产奶的原因,肉质本身就“ 稀”,水分含量高。同时,有些农户在卖牛之前,多喂牛喝三五桶水,可能都会  造成肉中含水量高的情况。

  专家表示两招检测“注水肉”

  八一农垦大学食品学院俞龙浩教授认为,“就算是水分含量超标,也不一定是‘注水肉’,可能是淘汰的奶牛肉”这种说法是不科学的。

  俞教授说,有些小型的屠宰场,虽然是定点屠宰场,但屠宰工艺不科学,可能会导致牛肉保水性降低,水分会渗出多一些,但肉的含水量肯定不会超过77%。所以,淘汰奶牛肉水分含量高的说法不科学。

  据俞教授讲,一些商贩为了增加收入,制造“注水肉”。给肉注水,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直接往屠宰完的牛肉里注水,这样注入的水,水分渗出量很大,而且水分在牛肉中的含量也不均匀。另外一种办法就是让牛自己使劲地喝水,为了让牛多喝水,商贩先让牛多吃盐,牛渴了就会使劲喝水,再拉去屠宰。还有一种办法就是将牛屠宰之后,通过血管往牛的身体内注水。

  俞教授说,识别“注水肉”的方法很简单。“注水肉”只要一切开,就会有水渗出,且肉没有发黏的感觉;还可以用一张餐巾纸,贴到刚切开的牛肉的切面上,如果是“注水肉”,被浸湿的纸根本点不着或燃不尽,反之,则是好鲜肉。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人类进化到极限了吗?专家称微观演化从未停止
下一篇文章:复旦大学最新研究:乙肝妈妈可以放心进行母乳喂养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