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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食醋、酱油标识的规定 |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0年04月04日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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酿造酱油 |
GB18186-2000 酿造酱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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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应标明“酿造酱油”;还应标明产品类别、氨基酸态氮的含量、质量等级、用于佐餐和/或烹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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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制酱油 |
SB10336-2000 配制酱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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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应标为“配制酱油”,还应标明氨基酸态氮含量。不得将“配制酱油”标注为“酿造酱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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酿造食醋 |
GB18186-2000 酿造食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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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应标明“酿造食醋”;还应标明产品类别和总酸的含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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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制食醋 |
SB10337-2000 配制食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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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应标为“配制食醋”还应标明总酸的含量。不得将“配制食醋”标注为“酿造食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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