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热点聚焦 >> 浏览热点聚焦
城管吃烧烤拒绝买单 将店主打成脑震荡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年03月02日    关注度:     【字体:

   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3月2日报道 一顿烧烤吃掉570元!2月28日凌晨,在无锡北塘区欧风街做了近10年烧烤生意的老刘夫妇,破天荒地做了这笔“大买卖”。哪料,老刘妻子童传凤要求食客买单时,被对方打成脑震荡。而预订这桌大餐的人,竟是无锡北塘城管执法大队的一位工作人员。更让老刘夫妇委屈不已的是,在遭痛打的时候,另一名城管队员还放出狠话:“你们以后想不想在这里做生意了!”

“我们担心遭到打击报复,受点窝囊气也就罢了,可是昨天晚上到医院复诊竟发现,我妻子被他们打成脑震荡了。我们决定将真相公布于众,向北塘城管执法大队讨个说法!”昨日上午,坐在妻子病床旁边的老刘,哽咽着向记者倾诉他们的不幸遭遇。打人事件发生后,童传凤被警方送到医院治疗,考虑到要照顾烧烤摊的生意,童传凤忍着伤痛自行出院。可是,2月28日下午,童传凤突然剧烈头痛,并伴有强烈的呕吐感,随后又被家人紧急送往101医院救治。记者在童传凤的病历上看到,诊断结果为“头部外伤、脑震荡”,医生建议留院观察一个星期。

回忆起那噩梦般的一幕,童传凤仍然心有余悸。据其介绍,2月27日晚11点左右,老刘接到无锡北塘城管执法大队二中队指导员钱也章的电话,“我过一会儿带几个兄弟来吃烧烤,你准备好酒和菜。”随后,钱也章带着两名男子来到烧烤店的23号桌,点了117元烧烤和72元啤酒。次日凌晨左右,其中一名男子欲起身买单,遭到钱也章的阻拦,钱也章转身问老刘,“我已经买过单了吧?”随后,钱也章的大舅子带着七八个人也赶到店里,一行人点了数百元的烧烤,钱也章招呼大家好吃好喝后就独自离开了。凌晨1点50分左右,老刘夫妇认识的城管队员李民玉也来到现场,和钱也章的大舅子等人喝酒助兴,一直到凌晨3点40分,众人酒足饭饱准备离开。

“我们做了将近10年烧烤生意,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大单子,他们一共吃了570元,这本来是件很开心的事,可是,我追到门口问他们谁买单的时候,才知道什么叫祸从天降。”童传凤回忆,面对谁买单的询问,已经坐到汽车里的李民玉探出头来,回应称“钱也章已经买过单了”。看童传凤仍然在“计较”此事,李民玉很是不悦,“你是什么东西,你以后要不要在这里做生意了!”童传凤也回了一句“你才是什么东西!”也就在此时,钱也章的大舅子二话不说,冲上前去就一拳将童传凤打倒在地,又狠踢两脚。童传凤被店员扶起后,又被一名个子稍高的男子追上去踹了一脚。看见老板娘被打,一名员工上来论理,竟被3名男子追打。随后,接警的110民警赶至现场,但是肇事者已经逃之夭夭。

昨日下午,记者拨通钱也章的电话,面对记者“28日凌晨,你在巴西烧烤摊吃烧烤,有没有买单”的提问,钱也章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支支吾吾说道,“我……我没有去,那天……那天不是我,是别人叫我去的。”紧接着,钱也章又改口称“我到了半个小时就走掉了”。钱也章解释说,那天并非他请客,是他大舅子约他去吃烧烤的,至于后来为什么发生争执,他听大舅子说是因为账单有问题。不过,钱也章表示,童传凤所花费的医药费,他会让其大舅子承担。

关于钱也章的解释,老刘夫妇并不认同。“账单怎么可能会有问题,我们每笔账都记得清清楚楚,这纯粹是为吃‘霸王餐’找借口。再者,我们讨说法,并不是要讨医药费,而是要讨个公理!”老刘夫妇告诉记者,他们的烧烤店位于北塘城管执法大队管理辖区内,也正因此,他们所经营的店几乎成了城管队员的“食堂”,北塘城管执法大队将近70%的工作人员到他们店里吃过“霸王餐”,更有甚者还带亲朋来此大吃大喝,钱也章的大舅子也不是第一次来这里吃“霸王餐”。老刘夫妇估算一下,一年下来至少给北塘城管吃掉15000元。面对这种城管“潜规则”,包括他们在内的众多经营者都是敢怒不敢言,如果得罪他们,生意就别想做得顺利了。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添加剂如何让人放心 卫生部先发制人难度大
下一篇文章:中国新食品安全法解决多头监管问题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