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热点聚焦 >> 浏览热点聚焦
宁波硫磺熏蒸浙贝母成风 监管部门互相推诿整治难行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年05月22日    关注度:     【字体: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浙贝母,这个被称为浙八味之一的浙江产中药材,有着清热化痰、润肺止咳的功效,眼下正是浙贝母收获的季节。可是,记者这两天在浙贝母的主产区,宁波市鄞州区章水镇、鄞江镇采访时发现,当地贝农在加工贝母时大多采用了硫磺熏蒸的办法,而食用硫磺熏蒸贝母将会极大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

    从宁波市鄞州区鄞江镇到章水镇,沿途随处可见贝农正在采挖贝母,马路两旁,晒满了初加工过的浙贝母。一趟下来记者发现,鄞江镇的浙贝母颜色普遍看上去较灰,因为当地村民全部采用石灰来加工贝母;而到了章水镇,这里晒着的浙贝都是雪白雪白的,不少家门口都在用硫磺熏蒸浙贝,一袋一袋的浙贝摞成一米多高,用塑料膜覆盖着,下面架空,放着一个铁罐子,里面是正在燃烧的硫磺。远远的就能闻到一股股刺鼻的火药味。

    记者:这味道怎么这么难闻,这什么味道啊?

    农民:硫磺,每年都这样。

    记者:那你们不难受啊?

    农民:难受。

    记者:熏出来水很黄很脏的,流到河里呢?

    农民:流到河里,鱼也死掉了。

    记者:这个熏过了很白?

    农民:熏过了很白、很漂亮。

    记者:这个量有没有控制,比如多少硫磺兑多少这个东西?

    农民:没有控制的。

    记者:所以自己操作的是吧?

    农民:嗯。

    村民们说,知道硫磺熏出来的有毒,所以他们根本就不吃。这些浙贝基本上由外地客商来收购。

    农民:我们自己吃新鲜的,硫磺熏过不好。有些宁波人感冒了,到这里买新鲜的。

    记者:就是有一股味道,好像硫磺气味。那它烧完了还要加?

    农民:对,烧完了再加。

    据当地两个购销站的负责人介绍说,有不少客户指定要硫磺熏蒸过的浙贝母。一些村民因为用石灰加工贝母,去年的贝母至今还没有卖完。

    记者:一般都哪儿多?

    购销站:一般都是安徽、广州下来的。

    记者:哪儿买的多啊?

    购销站:安徽的。石灰也有,硫磺也有。硫磺卖的多。

    就在昨天(21日),鄞州日报刚刚在头版发表了一篇文章,文章称:浙贝母无硫化专项治理工作日前在鄞州区全面展开。整治活动将于8月底结束,从根本上遏制浙贝母硫磺熏蒸现象。但记者采访发现,齐抓共管、联合治理的口号之下,存在监管真空,打击效果甚微。

    昨天下午,记者首先来到了宁波市鄞州区食品药品监督局。药监科工作人员周南兰介绍说,二氧化硫熏蒸在1994年的药典里是允许的,2010年版的中国药典里就把这个方法取消了。农户这一边,超出了药监局的职权范围。主要监管责任还是在农林部门,因为这是属于农产品(6.82,0.00,0.00%)初级加工。

    周南兰:农户这一块,超出了我们的职权范围,没有办法。我们药监局不能出面跟农户说你不准,这个主要在农林部门。它的粗加工已经归到农林局去了,以前可能部门之间存在交叉,但今年的文件出来已经明确划给他们了。

    而当记者来到鄞州区农林局的时候,产业指导科的徐武军向记者表示,贝母的初加工肯定归食品药品监督局来负责。

    记者:我们去了药监局那边,说初级熏这块儿是归咱们这儿管。

    徐武军:任何事情都要有依据对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质量安全法》哪一个、哪一句提到了这个粗加工是我们的?没有。种植环节里面,肥料、农药这一块是我们进行指导的。到最后新鲜贝母从田里挖出来,这个期间的贝母去检测如果不合格,我们是有监管、指导责任的。

    关于硫含量是否超标,药监科工作人员周南兰表示:本身国家对二氧化硫的含量没有一个标准,去年出了一个意见征求稿,是150PPM.这是国家的一个征求意见要求。

    随后记者专程采访了宁波某医药公司的经理。经理表示,贝母在经过硫磺三天三夜的熏蒸后,含量会高出征求标准很多。

    经理:硫含量很高,肯定是超了,都1000多毫克了。

    其实鄞州区有关部门此前也针对硫磺熏蒸做出过整治工作,但效果并不明显。问题主要出在哪儿,想必他们自己并不难想到。当硫磺熏蒸的贝母流向市场的时候,损害的是人们身体的健康。希望相关的上级部门尽快理清头绪、堵住监管的漏洞,保证浙贝的质量安全,不要让治病的药变成了慢性害人的药。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批发价格上涨人工成本提高 夜市菜品普涨两成
下一篇文章:记者调查称自来水含避孕药系误读 原资料被夸大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