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热点聚焦 >> 浏览热点聚焦
雅培奶粉吃出小黑虫续否认奶粉存在质量问题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年02月07日    关注度:     【字体:
   据青年时报报道,近日,在东方论坛上出现了一则题为“我家雅陪奶粉2次发现有虫”的帖子,发帖人赵先生在购买的雅培奶粉中发现了黑色虫子后,多次致电雅培公司,然而雅培公司却否认奶粉存在质量问题。

    一个多月以来,赵先生一直在以各种方式进行维权,从拨打服务热线,与雅培公司负责人接洽,找相关部门,到网上发帖。在他的坚持下,雅培公司从开始的承诺一赔一,到一赔三,再到答应带赵先生的女儿进行全身检查,并收回了赵先生购买的所有雅培奶粉。 

    奶粉中发现小虫子

    赵先生的宝贝女儿快半岁了。在女儿满月的时候,赵先生夫妻俩在爱婴室购买了一箱雅培喜康宝奶粉,一共12听,生产批号为6224G52102。

    “现在国产奶粉遇到了信任危机,做父母的总想给孩子最好的。”赵先生说。

    没想到,去年12月27日,赵先生的妻子应女士打开奶粉罐时,发现里面有一条小虫,黑黑的,类似米虫。当时,应女士觉得可能是自己开罐时不小心,让虫子掉进去了。

    后来,夫妻两觉得不对,“如果虫子是开罐后掉进去的,那么家里桌上、床上也应该会发现这样的小虫。”而他们家是新房,平日都打扫得很干净,并没有什么虫子。

    在发现虫子后,赵先生拨打了雅培公司的服务热线,要求对奶粉进行检测。雅培公司并没有答应赵先生的要求,但同意更换一听奶粉。

    今年元月18日,赵先生的丈母娘在给外孙女冲奶粉时,又看到了与上次一样的小虫。应女士说,这次是在一听奶粉吃到三分之二时发现的,而且还不止一条。“我往下淘了淘这罐奶粉,结果又发现了两三条小虫。”

    赵先生拿出上次拍摄的照片进行了对比,发现这几条小虫一模一样。 

    雅培提出一赔三方案

    赵先生再次拨打了雅培公司的服务热线。“第一次发现虫子,是有一定的偶然性。但再次出现这样的情况,就不是偶然了。”赵先生说,事后他再次与雅培公司宁波的负责人交涉,对方声称这肯定不是奶粉有质量问题,但提出了一赔三的方案。

    “雅培方面说如果要做质量鉴定的话,费用要我们消费者承担。”与雅培公司协商不下,赵先生拨打了12315投诉电话。工作人员向他解释说,工商部门没有检测能力,无法对奶粉的质量进行鉴定,只能让消费者和厂商协商。

    后来,赵先生又向质监部门进行了投诉,得到的答复是:雅培属于进口品牌,应该由进出口检验检疫部门负责。

    元月20日,赵先生在“东方热线”上发帖讲述了自己的遭遇,这个帖子引起了不少年轻父母的关注。 

    为什么有虫子还需调查检测

    赵先生提出,雅培公司要对奶粉进行检测,并召回这个批次的所有奶粉。“这个时候我不是仅仅在为自己争取权益。”赵先生说,雅培在中国市场占有率较高,他希望该公司能给出合理的解释。

    记者就这一情况致电“雅培”营养热线,受理员告诉记者,雅培奶粉是在高温和密封的环境下生产的,是由国外灌装后直接运送来的,并且有严格的质量检验,生产过程中绝对不会有虫子产生。至于赵先生所购买的奶粉里为什么会出现虫子,还需要进行调查检测。

    昨日,记者从赵先生处获悉,目前雅培公司答应带赵先生的女儿进行全身检查,将两听发现虫子的奶粉带去检测,并收回赵先生购买的所有雅培奶粉,有虫的1罐赔3罐。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陈德铭商务部支持企业根据供求关系合理促销
下一篇文章:可口可乐外包装上没有标注咖啡因含量和警示标志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