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热点聚焦 >> 浏览热点聚焦
山东药企自查空心胶囊来源 限期上报检查结果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年04月21日    关注度:     【字体:

  20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紧急通知,严防不合格空心胶囊流入药品和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对胶囊剂药品生产企业、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药用空心胶囊生产企业、药用明胶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并设置了明确时间表,要求各市限期上报监督检查结果。

  紧急通知要求全省所有胶囊剂药品和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立即开展一次自查。自查重点是空心胶囊来源、供应商审计、入厂检验、检验标准等。企业自查报告书面上报企业所在地市局。市局根据日常监管工作中掌握的信息以及企业的自查报告,对辖区内的胶囊剂药品和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并抽样检验。对有线索表明曾购入过不合格药用空心胶囊的企业要进行全面深入检查,查清使用不合格胶囊生产的药品或保健食品品种和批次,依法严厉查处。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置了严格的监督检查结果上报时间。要求各市局将监督检查、检验结果连同药品生产企业使用空心胶囊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使用空心胶囊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于4月26日中午12点前,分别报送省局药品安全监管处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成都药企涉嫌使用问题胶囊
下一篇文章:张丰毅陈建斌等代言修正药业明星遭到拷问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