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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盐含碘量15日起下调 两个月后新标准加碘盐上市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年03月11日    关注度:     【字体:

  3月15日起,我省食盐含碘量浓度标准从现行的35mg/kg下调至25 mg/kg,不过,实行新标准的食盐到达市民餐桌仍需两个月左右时间。

  2月6日,浙江省卫生厅将《关于我省实施食用盐碘含量国家标准的函》发至省盐务局,明确“我省选择食用盐碘含量水平为25 mg/kg”。温州市盐务局确认, 3月15日开始,加碘盐将按照新标准生产。

  碘是人体的必需微量元素之一,健康成人体内碘的总量为20-50毫克之间,其中70%-80%存在于甲状腺。碘具有许多功能,因此摄入碘过多或不足,都会对人体不利。缺碘会得“大脖子病”,碘过量则会得“甲亢”。

  1994年,为了消除碘缺乏危害,保护公民身体健康,国务院颁布了《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开始全民食盐加碘。2009年,来自浙江的全国人大代表卢亦愚提出“食盐加碘不能一刀切”的建议受到关注。由此,关于浙江人到底缺不缺碘的争论,已经持续了3年多,主要是认为沿海居民本身饮食中富含碘的海产品摄入已经足够,怀疑碘盐的过高摄入导致了甲亢等疾病高发。

  去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碘含量平均水平调整为20-30mg/kg。去年十月,浙江省专门召开“浙江食用盐碘含量地方标准制定专家研讨会”,专家建议“碘盐的基本浓度,倾向于设在20mg/kg;孕妇、哺乳期妇女等特殊人群,则建议使用30mg/kg标准”。

  “孕妇对于碘的需求量比较大,”市二医营养科刘隽医师介绍,“主要是腹中胎儿也需要营养摄入,孕妇对任何元素的需求都比常人要多。但是孕妇没有必要通过多吃盐或买碘含量高的盐来补碘,只需多补充饮食即可。”

  目前,我省实行的是35 mg/kg标准。温州市盐务局副局长倪学敏介绍,我市的碘盐主要来自舟山、江苏、安徽等地,温州市盐业公司仓库正常要保证2-3个月储存量。3月15日前按旧标准生产的碘盐继续供应。因此,市民能从货架上买到按新标准生产的碘盐,可能需要两个月左右时间。

  除鹿城区航标路盐业大楼以外,市区还有30余个无碘盐销售点,全市共有200多个点供应无碘盐。目前,我省没有针对特殊人群的不同浓度的加碘盐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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