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热点聚焦 >> 浏览热点聚焦
商贩举报占道经营被威胁敲诈 称城管泄露其电话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年01月01日    关注度:     【字体:

 举报者怀疑电话被城管泄露;城管回应称纯属臆断,没有泄露的必要

  郭公庄路商贩冯明举报同业者占用机动车道摆摊设点,本想在城管查处后,给自己挤出一块好路段摆摊。未料举报电话被认出,遭到举报者围堵家门威胁,不得不替被举报者支付了罚款及扣车款6500余元。事后,冯明怀疑,自己的电话被城管泄露,要求城管赔偿自己代缴罚款的损失。

  昨天,花乡城管分队称冯明的怀疑纯属臆断;丰台区城管大队也表示,城管没必要泄露举报者信息。

  鱼贩遭查抄威胁举报者

  冯明回忆称,他于去年12月27日中午11时左右,向丰台区花乡城管分队电话举报,在郭公庄路上,许多鱼贩占用机动车道摆摊设点,养鱼的水洒在路面结冰影响行走。

  冯明说,约20分钟后,城管执法车赶到,驱散了路边的商贩。在此过程中,他看到城管人员给商贩看了一些类似举报记录单,双方有交流。城管执法人员走后,有商贩径直走到他的面前,称已有人认出举报电话就是他的手机号。“他们威胁我,说如果城管查抄了他们的车,都回来找我要。”冯明说。

  冯明称,次日中午12时,丰台城管再次出动,查扣了郭公庄路当天出摊的10辆鱼贩的车。当晚七八点钟,鱼贩们找到冯明的家。

  冯明邻居刘先生证实,当晚一辆面包车载着10余人堵在冯明家门口,车上还有板砖、钢管等。

  “来这么一大堆人,万一把人打坏了可怎么办?”冯明的房东寇先生说,经过朋友居中调停,12月29日下午,冯明替鱼贩们向城管支付了罚款及扣车款6500余元后,他们领回了被扣的车辆。

  冯明说,之所以不敢报警,是为了家人的安全息事宁人,担心报警会使后果更加严重。

  举报者被指“吃里扒外”

  “我的车取回来后,鱼损失了700元。”昨日中午,一位被罚鱼贩表示,但对于冯明的举报避口不谈。

  另一位同样被罚的鱼贩告诉记者:“不要听他瞎说,他就是个吃里扒外的。”

  一些鱼贩也向记者透露,被举报挨罚的鱼贩们,确实知道举报者就是同行冯明。

  对于“吃里扒外”,冯明表示,自己也在这里经营鱼和水果,举报是想清理这里的经营秩序,以便自己在好的路段,挤出一块地方摆摊。

  城管否认泄露信息

  认为城管泄露举报信息,导致自已损失,前日,冯明前往花乡城管分队交涉。“我一年才挣1万多,代缴这么多罚款,等于今年白干。”冯明表示。

  “他是凭自己想像做出的臆断。”昨日,花乡城管分队一工作人员称。

  丰台城管大队表示,冯明举报后,城管进行了执法,但没有泄露举报者的信息。“他不举报,也会有别人举报,泄露他的电话没有必要。”

  冯明称,与城管交涉时,举报记录显示,确实有很多举报者。

  ■ 律师说法

  “私了”不受法律保护

  北京市翰盛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召利认为,如果执法部门泄露举报人信息,带来人身安全威胁或伤害的,应给予一定的保护或相应补偿。泄露者要被追责。

  郭召利称,该事件中,执法部门做出罚款决定,说明有违法事实存在。举报人为被举报人缴纳罚款,说明其可能受到某种威胁。但代缴罚款“私了”不受法律保护,对于代缴的罚款,举报人可向被处罚人追讨。(记者张太凌)

 来源:《新京报》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法国50家酒庄借大宗交易平台组团进军中国市场
下一篇文章:段玉文:会跳的鸡蛋怎样“跳”过检验门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