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热点聚焦 >> 浏览热点聚焦
榨菜也疯狂?--涪陵榨菜推出“天价榨菜”调查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1年07月05日    关注度:     【字体:

(新华调查)榨菜也疯狂?——涪陵榨菜推出“天价榨菜”调查

点击浏览下一页

原本一两块钱的涪陵榨菜突然摇身一变要成为“奢侈品”榨菜。(资料图)

  新华网重庆7月5日电(记者郭立、张翅、朱薇)今年6月24日,中信证券食品饮料行业分析师黄巍发布研究报告《推高端产品拉升企业形象》称,涪陵榨菜今年推出的600克装的沉香榨菜零售价为2200元,成为涪陵榨菜最高端的产品。

  一石激起千层浪。网友徽风晓月称,这年头太疯狂了,榨菜都卖成燕窝的价了。浙江省杭州市一位网友发帖说,一个月的工作就只够买包榨菜了,他们公司的榨菜都2200一包,那他们公司职员的工资会是多少呢?也有个别网友对此表示支持。一位新浪手机用户说,如果够纯正,可以接受,为什么老外的一瓶红酒就能卖几万几十万呢?老外的能接受而我们自己的却不能接受,这不是我们民族的自卑心理吗?

  记者致电采访上市公司“涪陵榨菜”董秘黄正坤,他表示:“此事公司已经发澄清公告,同时公司定于本月底披露中期报告,目前已经进入窗口期,按照证监会和交易所要求不能接受媒体采访和机构调研。只能待中期报告披露后再安排。”

  涪陵区榨菜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汤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沉香榨菜是公司2007年推出的一款高端礼品榨菜,该产品推出后一直按照正常程序生产和销售,此后公司亦没有对该产品进行任何宣传。由于作为其原料的青菜头从种植到加工都历经了特殊的环节,同时其作为榨菜之乡的“名片”产品,其产品的价值相对普通榨菜消费品要高。

涪陵榨菜公司网站信息显示,面对来自市场的“咸菜竟然卖出鲍鱼价”的质疑,乌江涪陵榨菜集团老总周斌全回答说:“我们是将沉香榨菜当成一张文化名片来打造的;同时,我们也要把榨菜打造成高端产品,塑造企业形象。这样看,价格其实就不是问题了。”沉香榨菜复制了巴国古法腌制工艺倒匍坛沉香,以2月江风自然脱水,腌榨后要用河沙封坛倒置沉入乌江底,进行自然酝酿,全程均为纯手工制造,至少3年才能酿成,最长的一种极品沉香榨菜要酿制8年以上方能上市。这种做法除了提升榨菜本身的品质和价格之外,更重要的是提升了乌江榨菜的品牌价值。

  针对网上一些“榨菜价格畸高,政府不作为”的声音,重庆市物价局商品价格管理处处长杨治凡表示,价格法规定,商品或者服务价格出现剧烈波动或显著上涨时,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方可采取干预措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是不能随意干预企业定价行为的。榨菜并不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多年来一直是自主定价,不需要到物价部门备案,无论其行为合理与否,2200元的定价肯定不违法。

  重庆工商大学化工系教授郑旭煦认为,作为一种常见蔬菜,2200元一包的菜头确实有炒作的嫌疑。工艺成本固然是价格的一部分,但片面强调其工艺成本,可能导致消费者对其定价反感,反而影响企业形象和宣传效果。该校另一位教授廖元和也表达了同样的担忧,他认为,商品的价格必须依照其价值定价,价格过高将会导致人们的不满,对企业形象树立并无太大帮助。

  长期研究品牌营销行为的中国品牌研究中心秘书长郑兴安说,榨菜如果超出了价值区间空间,在市场营销理论上说就是一种颠覆,颠覆了这个品类的产品、这个品类本身的价值空间。如果它真的颠覆了,它取得成功了,它创造了一个新的市场空间。如果没有颠覆,那说难听一点就是一种噱头,说得好听一点就是提高厂家产品的知名度和认知度。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地沟油堂而皇之回餐桌 专家称尚无有效检测方法
下一篇文章:专家称乳业新国标倒退25年 制定时备受乳企干扰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