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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红十字会回应高价餐费事件属严重违规行为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1年04月20日    关注度: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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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汝鹏 中国红十字会秘书长、新闻发言人

    4月15日,有微博博友贴出了一张付款单位为“上海市卢湾区红十字会”、消费金额为9859元的餐饮发票。

    次日,上海市红十字会通报称:该费用为卢湾区红十字会的工作业务经费,非社会各界捐赠。鉴于这项17人参加的公务活动人均消费已明显高于公务餐150元/人的标准,该会目前已责令相关人员退回超标费用。

    中国红十字会如何看待这一事件?该会今后如何防范类似问题发生?昨天,中国红十字会新闻发言人王汝鹏首次回应此事。

    -谈高价餐费

    【无论花的是什么钱,都要严格执行标准。】

    京华时报:上海市卢湾区红十字会“高额餐费”一事经微博曝光后,引起媒体和公众广泛关注。请问总会对这件事的看法?

    王汝鹏:首先,我代表中国红十字会对舆论的监督表示欢迎和感谢。总会对上海卢湾区红十字会的高额餐费事件是非常重视的,4月15日微博一贴出,便立即要求上海市红十字会进行调查核实。在卢湾区委区政府的协助下,次日下午上海市红十字会便上报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并及时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应该说,上海市红十字会和卢湾区委区政府对调查是重视的,处理也是及时的。

    总会认为,上海卢湾区红十字会的“高额餐费”属于严重违规行为,违反了中央关于严格控制“三公”支出的有关文件精神。无论花的是什么钱,即便花的是行政工作经费而不是社会捐款,都要严格执行标准,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中央领导同志讲,奢侈浪费不仅浪费钱财,更重要的是销蚀艰苦奋斗精神,败坏社会风气,同样是一种腐败行为。“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我们所花的每一分钱,都是人民用汗水换来的,必须用来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绝不允许挥霍浪费。因此,我们要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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