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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那些尴尬事
来源:慧聪网    更新时间:2011年01月13日    关注度:     【字体:
 

    一段时间以来,保健食品问题频发。以前有三株口服液事件、减肥的保健品掺有违禁药品,去年有铁皮石斛问题,最近又有珍珠粉事件,还有以树胶假冒蜂胶果糖代替蜂蜜等。保健食品问题屡见不鲜,主要表现在假、冒、伪、劣。有关部门对此的态度是发生一起,查处一起,动了不少力气,化了不少本钱,开展了不少专项行动,自然也遇到了不少尴尬:有监管部门的尴尬,也有法律法规的尴尬;有企业的尴尬,也有市场的尴尬。

    保健食品出生的尴尬

    保健食品在解放前是没有的,解放后一段时间也是没有的,上世纪80年代,随着我国进入温饱时代,保健食品才开始在中国出现。那时,保健食品属卫生部门管理,但是由于审批简单,加上不需要做人体及动物实验等,所以中国的保健食品批文很多。由于一出生就碰到名分问题,所以保健食品的成长并不顺利。所谓名不正,言不顺。同样一种产品,有人报的是食品,有人报的是保健食品。如蜂蜜、珍珠粉等。由于历史原因,保健食品的批文五花八门,有卫生部门批准的,有药监部门批准的,也有技术监督部门批准的;有国家级部门批准的,有省级部门批准的,也有市级部门批准的,还有县级部门批准的。

    企业的尴尬

    企业规模普遍偏小,技术含量低,开工不足,市场空间压缩,技术人才缺乏,管理人才更缺乏,行业集中度低。在英语里,根本没有保健食品一说。在欧美各国,保健食品被称为健康食品,在日本被称为功能食品。因此,我们没有地方可以去“拿来主义”,也没有可借鉴的经验,只能摸着石头过河。另外,在国际上由于概念的不同,就会有混淆,有混淆就有分歧,有分歧就有矛盾,有矛盾也就注定了保健食品很难走向国际市场。按照国家药监部门对保健食品的定义,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说到底还是食品,只是具有一定功能的食品,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于特定人群食用,但不能治疗疾病,并且又规定了功能为22种。很多企业在做药的同时兼做保健品,想做广告怕得不偿失,一方面怕投入巨资后没有回报,另一方面又怕帮同类产品做广告。但是,不做广告保健品又买不出去,处在纠结当中。因此,很多企业的保健食品被束之高阁,没有生产,没有销售,成千上万的保健食品批文被浪费。

    市场的尴尬

    保健食品在市场中是一种介于药品和食品之间的物品,有的放在药店销售,有的放在医院销售,有的放在超市销售。当行政管理部门查究时,有的人就把他当作食品;而对它进行销售或者做广告之时,又把它当作药品来忽悠。这样操作,产品的生命周期自然也就3~5年,企业信誉度大大降低,也把保健食品搞得声名狼藉。

    针对如此局面,早有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呼吁整顿保健食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去年接连不断地发出清理整顿保健食品市场的信号,如“关于印发2010年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保健食品再注册工作有关通知”、“关于印发保健食品再注册技术审评要点的通知”、“关于印发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规范的通知”等。另外,还发出一些紧急通知,旨在从源头上清理整顿保健食品市场,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实际上,保健食品具有巨大的市场,尤其在目前已经进入老年化社会的中国,具有巨大的市场需求和广阔的发展前景,只是没有好的保健食品可供我们选择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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