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热点聚焦 >> 浏览热点聚焦
火锅添加剂揭监管缺失老底 责任部门怎么应对?
来源:京华时报    更新时间:2010年12月27日    关注度:     【字体:

  火锅能否添加食品添加剂,原来又是一个监管空白。但这并不能成为免责理由,反而证明了相关部门监管责任的缺失。有些东西可以试错,可食品安全决不允许试错。如今要看,相关责任部门怎么应对。

  就火锅底料被指添加火锅红等食品添加剂的问题,新华社近日进行了追踪调查。个中暴露出来的,看来尚不止于食品安全问题,还反映了食品添加剂管理与监督的混乱。

  各种报道表明,火锅添加剂大行其道,不仅出现在南京、北京,其他地方也不少见。对于监管部门来说,这不该是“不明添加物”。它们是否安全、能否这么使用,相关食品监督部门早该有所表示,但是我们始终没等来明确的回应。

  关于能否使用或如何使用火锅添加剂,本该有统一、可行的标准,不可缺乏必要的行业规范。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有关人士却称:“我国有关复合食品添加剂的通用标准还在制订过程中。”不管这是不是借口,都表明了相关部门对火锅添加剂的事前规范处于无序状态,从而让生产厂家和火锅店钻了政策的空子。

  记者调查发现,市场上的火锅添加剂产品大多印有QS标志,相关证件齐全。但是,这只能证明这些产品“从理论上说是合格的”。对于这些火锅添加剂的生产过程与事后监管也都处于缺失状态。

  近些年,不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均与食品添加剂滥用及其监管缺失有关。例如苏丹红、瘦肉精、一滴香等等,有的根本就不能加入食品当中,有的虽法无明文却是对人体有害。三聚氰胺事件的爆发,更是彻底暴露了法律规范与监督管理的严重滞后。这种管理上的混乱乃至于造成了一个笑料——有企业居然因发明了在牛奶中添加三聚氰胺来提高蛋白质含量和稳定性而获奖。

  火锅添加剂或者不至于毒死人,而仅仅是不良厂家和火锅店为降低成本而研制、使用的替代品。《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

  北京市卫生监督所一工作人员透露:对于餐饮服务环节能否使用食品添加剂,如何有效控制用量和范围等问题,我国尚没有明确规定。火锅能否添加食品添加剂,原来又是一个监管空白。但这并不能成为免责理由,反而证明了相关部门监管责任的缺失。有些东西可以试错,可食品安全决不允许试错。时下正值寒冬,各地火锅店生意十分火爆。一旦这些添加剂存在问题,无异于往火锅投入一枚定时炸弹。

  既然火锅添加剂揭开了监管缺失的老底,如今要看,相关责任部门怎么应对这个问题。(特约评论员魏英杰)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致癌的不是食用油,是良心
下一篇文章:洋奶粉走马圈地 本土乳业面临多重压力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