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热点聚焦 >> 浏览热点聚焦
湖南问题玉米奶861件已召回345.4件
来源:潇湘晨报    更新时间:2010年11月25日    关注度:     【字体:

    昨日上午,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通报了有关湘潭远山乳业有限公司三聚氰胺超标乳品清查情况。调查显示,据远山公司向湘潭市工商局提供的数据,远山公司生产20100615批次问题玉米奶861件,已经销售824件,其中江西省570件、湖北省50件、湘潭市93件、长沙市90件、郴州市11件、邵阳市10件。目前,已召回345.4件,其中江西召回287.8件,湘潭召回57.6件。本报记者刘少龙实习生宋利通讯员姚家琦长沙报道

四项紧急措施处理问题玉米奶

    今年以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省卫生厅等省直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11月1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中,发现湘潭远山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乳酸玉米奶”(批号20100615,规格500ml/瓶,塑料瓶装,保质期:常温下6个月)三聚氰胺含量为4.8mg/kg,超过国家规定限量值(2.5mg/kg)。

    对此,湖南省立即采取了四项紧急措施:

    一是要求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立即对湘潭远山乳业有限公司开展一次执法检查,全面清查问题批次“乳酸玉米奶”的生产时间和来源去向,查清对购入的原料乳粉是否每批都进行了三聚氰胺检验,是否严格执行了索证索票制度,是否对企业出厂产品每周进行抽检。

    二是要求省工商局立即核查湘潭远山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乳酸玉米奶”是否未取得流通许可非法经营,核实销售的经营单位、检验报告、发票等方面的信息,查验生产经营记录,对进货渠道开展可追溯性检查,全面彻底追查用问题乳粉生产的“乳酸玉米奶”市场流向。

    三是要求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加大对餐饮服务环节湘潭远山乳业有限公司“乳酸玉米奶”等乳制品、含乳食品质量安全的抽检范围和频次。

    四是组织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继续加大对全省乳制品三聚氰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力度,强化监测手段,重点扩大对乳品中三聚氰胺等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监测频次。

远山公司已召回部分产品

    经查,湘潭市远山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山公司)于1999年2月10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戴湘;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经营范围:养殖奶牛(不含种牛);食品用聚乙烯塑料饮料瓶加工销售;乳、酸乳、含乳饮料、植物蛋白饮料、果汁饮料、茶饮料加工经营;生产许可证编号:QS430306010257,有效期至2013年1月18日,发证日期:2010年3月1日。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接到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情况通报后,立即向湖北和江西两省工商局通报了远山公司问题玉米奶情况。11月19日,江西省工商局电话告知,远山公司召回部分产品,市场清查没有发现问题玉米奶。湖北省工商局高度重视,正在组织市场清查。

库存12批次产品全部合格

    接到省卫生厅情况通报后,省质监局迅速责成湘潭市局对该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同时派出督查组深入现场进行督查和指导。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核实,并对该企业的“配料车间原始记录”与“原辅材料的登记台账”及部分“销售台账”进行了比较核对。

    该企业自今年5月至今,使用乳粉和鲜奶共生产乳酸菌玉米奶7.2吨(规格500ml/瓶,每件15瓶),其中以青海东垣乳制品厂生产的问题乳粉作原材料生产乳酸菌玉米奶0.1吨(100公斤),检查时未发现同批次产品,据企业反映,该批产品早已销售完毕。目前,省质监局正在组织对该批产品的流向进行追查。11月7日,经对该公司库存的其他批次产品进行突击抽查检验,12批次产品全部合格。

    经查,该企业于5月28日在长沙高桥大市场宇翔食品添加剂商行购进青海东垣乳制品厂生产的问题乳粉共计27公斤(购买25公斤,商行赠送2公斤),已使用6公斤,省质监局组织执法人员于2010年11月7日在其配电间搜寻到21公斤。高桥大市场宇翔食品添加剂商行和东垣乳制品厂都已在今年6月下旬和7月被查处。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奶茶安全监管真空 谁为我们的健康护航
下一篇文章:五粮液10位高管年薪大幅上涨 人均达119万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