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热点聚焦 >> 浏览热点聚焦
食品普涨考验百姓承受能力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年11月03日    关注度:     【字体:
本报评论员 李俊

  国家发改委昨天公布了10月份城市食品零售价格监测情况,在监测的31种食品中,近80%价格上涨。面对今年以来生活必需品价格“涨升”一片,最高官方机构终于回应了涨价事实。事实上,今年下半年以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月度数据中,反映物价指数的CPI呈逐月上升趋势,9月份更是创造了年内3.6%的新高,对于即将公布的10月经济数据,有业内预测CPI增幅为4%,这从另一方面也验证了物价的持续上涨。

  在官方解释的CPI构成中,百姓生活日用品所占比例较大,也就是说CPI的上涨直接反映了物价走势。在普通百姓眼里,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无法回避,鸡蛋、鱼肉、食糖、蔬菜等缺一不可,而今年以来百姓的感受更加强烈。食品是民生最基本需求,属于开支中的绝对刚性部分,其支出比例的多少直接反映了普通家庭恩格尔系数的高低,也决定了一个家庭的幸福指数。

  对绝大多数普通老百姓而言,他们较为关心的是官方公布的CPI、也即生活必需品上涨会否为常态,而权威人士给出的答案是,不管未来CPI数据如何,只要其增速在经济增速之下,官方乃至百姓都必须容忍。相比经济负增长,对政府来说是最不能容忍的,因此中国未来要容忍相对较高、时间较长的的通胀率。在未来几年内调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背景下,低增长低利率和高通胀“两低一高”的状态,还将持续。同时我国经济总体仍将持续9%的增速,CPI的增幅甚至将维持在4%以上。

  两周前本报社评已经提出了普通百姓要学会应对高通胀,事实上,应对高通胀的确很难。因为普通居民每天面对的就是基本生活的支出,他们每天都得算算个人和家庭的经济账,一个月下来,支出增长多少才是他们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甚至每一项家庭的支出他们都必须精打细算,上上周央行上调存款利息,引来了大量百姓排队办理转存,也就是为了每年多增加0.25%的利息收入。事实上,就算是上调后的一年期利息2.5%,也还远远低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 9月 CPI增加值3.6%,可见百姓精打细算的程度。

  可能有人会说,通胀不仅引来食品上涨,也引来了股市上涨,投资收益可以冲抵通胀预期。尽管理论上可行,但对多数普通居民而言,有多少人能够做到这一点,又有多少人有专业知识和专门时间去做投资呢。看看我们周围的同事和朋友就会明白:尽管行情好的时候,大家兴致高涨,但算起大账来,真正从股市获益的毕竟是少数,大多数个人投资者可能在行情的峰值时账面是盈利的,但由于不能克服自身的贪婪,最终都是以亏损告收。

  而在这一点上,富人和普通百姓是有本质区别的,首先再高的食品价格都不会影响他们的基本生活,因为家底殷实,富人要考虑的是如何赚更多的钱,但从投资角度看,由于他们所掌握的资源和普通百姓不对等,所以往往投资成功的几率较普通百姓大很多,正因为如此,他们的赚钱能力往往远高于普通市民。

  在全球宽松量化的背景下,通胀无处不在持续蔓延,而直接影响普通百姓基本生活的是生活必需品价格的上涨,其涨幅一旦超过了百姓收入的增长,将直接威胁到多数百姓的生活质量。无论食品普涨是否还能归结于游资炒作,是否受到国际因素影响,未来以食品为主的基本物资价格上涨势头将长期考验百姓承受能力。新闻晚报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棉花籽涨价抬高蘑菇价格 部分火锅店暂停销售
下一篇文章:猪肉飙升至20年最高 6股或受益最大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