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客吃剩的水煮鱼天天海鲜坊饭店竟然卖油赚钱
29日晚上8时许,市民董先生在大东区东北大马路与北海街交会处附近天天海鲜坊吃完饭准备打包时,被服务员告知水煮鱼里面的油不能带走,“自己花钱买来的菜为什么不能带走? ”董先生难以接受。
既然自己已经为所点饭菜付了账,那么买来的饭菜就已成为他的东西,“而且上菜前服务员也没有提前说明。其他饭菜我能打包,水煮鱼就不是我买来的吗?为什么我不能带走属于自己的东西呢? ”董先生说。
记者随后来到饭店进行采访,该饭店一位刘经理告诉记者:“其实这么做是为了节省成本,这些水煮鱼里的油我们之后卖给外面收油的人,卖3块钱一斤,所以不能把油让顾客带走,如果顾客坚持要带走,交10元钱也是可以带走的。我们水煮鱼的标价也只是鱼的价钱,卖的是鱼。 ”刘经理表示饭店的这一做法已经很长时间了,去年就已经是这样规定的。
顾客吃完水煮鱼后剩下的油,既然饭店不让顾客打包带走,那饭店会不会重复利用?刘经理说:“‘水煮鱼’做第一次时,油的颜色就发黑了。如果再重复利用一次的话,油的颜色就更黑了,顾客能看出来。我们绝对不会重复利用的。剩下的油我们都是卖给外面那些收油的。 ”最后这些油到哪里去了?“应该是拿去农村喂猪了吧,其他的我就不清楚了。 ”刘经理说。
记者随后对5家饭店进行调查,饭店都表示会免费让顾客打包水煮鱼,不会把油和鱼分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客人既然在店内购买了这道菜,那菜里的油、调料和汤汁都已经属于消费者所有,所以对没吃完的剩菜要求打包是合理要求,饭店没有理由拒绝。
同时,消费者具有知情权和选择权,饭店如果由于特殊原因不允许饭菜打包或有其他规定,应该在消费前对消费者明示,以便拒绝接受的消费者另择饭店就餐。
来源:天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