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热点聚焦 >> 浏览热点聚焦
农贸市场“限塑”不力将被立案处罚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年10月25日    关注度:     【字体:

朝阳工商严查“限塑令”执行情况

    针对一些市场违反“限塑令”的情况,北京朝阳工商分局表示,近日下发通知将对市场开展突击检查,严查使用超薄塑料袋和违反限塑令免费发放塑料袋的行为。
  自2008年6月1日至今,“限塑令”已经实行两年多,然而,作为塑料袋“使用大户”的农贸市场却仿佛成为了“限塑令”的死角,许多小商小贩依然明知故犯,免费为顾客提供不符合标准的超薄塑料袋。
  据介绍,针对此类情况,朝阳工商分局两个月前已经下达通知,要求农贸市场主办方承担责任,监督市场商户、摊贩不得违反“限塑令”。凡是不达标的塑料袋,都被严令禁止贩卖和使用,而标准塑料袋也不得免费赠送。
  同时,朝阳工商部门与市场主办方采取签订责任书、发起倡议、免费发放环保袋等多种形式增强工作效果,重点督导全区农副市场开展下列工作:要求各市场按相关要求设立塑料袋销售专柜、建立塑料袋经营台账,对塑料袋生产厂家资料进行备案并索要购进塑料袋的票据。严禁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各市场还要安排人员定期对场内经营者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此外,要求市场内经营者不得免费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购物袋,如消费者需要塑料袋应以高于成本的价格付费。对于拒不落实、屡教不改的市场,将予以立案处罚。
  据悉,朝阳工商分局市场科近日再次给各家农贸市场发出“补充通知”,责令其加强自律,近日还将对辖区内市场进行突击检查。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十堰市开展农贸市场野生动物检查
下一篇文章:苏中苏北最大农副产品市场建成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