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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公关公司黑色利益链 发帖或删帖挣大钱(2)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年10月22日    关注度:     【字体:

 >>工商部门

    网络公关是超范围经营

    记者用百度搜索“网络公关”,结果达到600万个。据中国国际公关协会发布的《2009中国公共关系行业网络公关业务调研报告》显示,目前国内网络公关整体市场规模已超过10亿元人民币。

    据浙江省工商局介绍,目前浙江省登记在册的“网络公关公司”经常以文化咨询公司、广告公司、网络公司等代理和中介机构面目出现。

    浙江省工商局法规处副处长傅智超认为,目前网络公关公司经营的业务并不都是合法的,发不实帖、删帖的行为不属于工商部门批准的合法经营范围,可以按照超范围经营或无照经营进行处罚,而“像那种 雇用 网络公关公司发帖,危害到整个奶制品甚至食品市场的行为,涉及违法犯罪,可以追究其商业贿赂罪。”

    傅智超说:“ 网络公关 有两种方式,一是发没有依据的失实帖诽谤污蔑竞争对手;二是删除和自己相关的负面新闻消息,导致事实真相无法被公众知晓。无论哪种行为都属于超范围经营或者无照经营。除了追究企业和网络公关公司的责任外,涉及的网站和媒体也应该一并被追究责任。”

    >>专家

    花钱删帖搅乱网络舆论

    目前国内网民已超过4亿,网络已成为民意表达和公众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渠道。网络公关公司的兴起,以及它们在一些事件中对网言网语的操纵摆弄,令网民们气愤不已。

    杭州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傅立群说:“删帖其实是网络公关公司一种低级的危机公关。公共关系的基础是诚信互惠,靠欺骗受众的危机公关,最终会伤及自身。网络媒体上发布的信息能通过金钱交易来删除是很不正常的社会现象,这不仅不利于创造一个公平的网络环境,而且还会危及媒体的公信力。”

    浙江省消保委投诉部主任韩志斌认为,网络作为重要的社会媒体和民意表达渠道,通过金钱交易删除网络投诉和所谓的“负面消息”,实际上对公众知情权、言论自由权也是一种侵害。

    有网民在网上发文说,网络公关公司的出现是利益的媾和,金钱的博弈,是争夺网络信息控制权的结果。如果舆论能被钱埋没,真话能被钱删除,那不仅是网络社会公关管理的危机,也是对整个社会公共利益的一种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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