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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多地公共场所禁烟令遇执行难 沦为一纸空文
来源:中广网    更新时间:2010年10月08日    关注度:     【字体: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昨天,一条关于禁烟的新闻再次引起了大家的注意——武汉市政府虽然早就出台了公共场所内禁止吸烟的规定,但是因为种种原因,这一规定沦为了一纸空文。5年来,没有开出过一张罚单。

  其实这并不是武汉市一个地方的问题,比如,早在1995年,广州市就发布了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的通告,并且规定,违者罚款20元,结果几年来收效甚微。今年9月1日,广州市再出重拳,《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出台,这可能是我国第一部把办公室纳入禁烟范围的地方性控烟条例,然而这项规定后来却被评价为“叫好不叫座”。

  北京在2008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禁烟令”。现在,绝大多数的小饭馆里依旧是烟雾缭绕,只有一些中高档的餐厅会询问顾客,您是要坐吸烟区还是无烟区?况且,即便是划分了区域,有的饭馆吸烟区和无烟区的座位根本就是背靠背,形同虚设。于是很多人在问,为什么禁烟条例都出台了,执行起来就这么难呢?就没人管管吗?

  有人管,这是肯定的。但是现在的问题是,谁来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文化综合执法部门负责体育、娱乐场所和宾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医疗卫生机构……他们的执法力度是否同样行之有效?如此多的部门,是不是给个人举报带来了诸多不便?

  说到举报,广州办公室禁烟收效甚微的原因就在于没人举报。或者说,没人敢举报。在大街上,看到个路人甲,他在公共场所吸烟,我打电话举报他,执法人员来了,运气好的话这个路人甲还在,抓个正着。可是在办公室,你的领导在那吸烟,你敢举报吗?退一步,你的同事在那吸烟,大家平时都在一起工作,你好意思举报吗?

  突然想起来,四川眉山市东坡区的一条规定,全区正科职以上干部要开展禁烟自查活动——戒了烟,再上班。虽然方法有待商榷,但是初衷和方向是好的,那就是,办公室禁烟,必须从领导抓起。

  但是餐馆的情况就不同了,禁烟从“上帝”抓起这事儿对他们来说实在是有点难,所以关键还是靠行之有效的监管。比如罚款,现在多数地方的处罚金额是10元到50元不等,甚至连威慑都谈不上。在这方面,我们是不是可以借鉴香港或者欧洲一些国家的做法呢?

  根据香港法律,如果吸烟者在禁烟区域吸烟,最高可罚1500港元,并且要上法庭听法官训斥。香港还大幅提高烟草税,在香港市区买一包烟,烟草税达16港元。英国禁烟法规定:禁烟场所的经营业主如不禁止吸烟行为,将会被处以最高2500英镑的罚款。

  从严执法,是树立法律的威信,也是在树立政府部门的威信。尤其是再过不到两个月,也就是明年的1月份,我国内地将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工作场所完全禁止吸烟。全国“禁烟令”能否行之有效的执行,依旧考验的是各个地方的执行力度。

  在个人层面,这是个很简单的问题,两个人相亲,姑娘看不上小伙子吸烟,那就吹呗。可是在政策层面,既要保障不吸烟的人能够自由的呼吸,也要给吸烟的人合法的权利;要让地方在收入烟草财政的同时,依旧严格执行禁烟规定;要让根深蒂固的交际文化、面子文化改变方式,这绝对是一场复杂的博弈,也是一场持久战。号角在2个月后吹响,希望最后胜利的是13亿人民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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