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热点聚焦 >> 浏览热点聚焦
硫磺姜横空出世 “毒”字辈食品为何人丁兴旺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年10月02日    关注度:     【字体:

小龙虾“洗虾粉”事件刚落定,“硫磺姜”粉墨登场:

  日前,陕西西安质检部门发现,部分生姜颜色鲜亮。这些生姜系用硫磺熏制而成。一业内人士估计,硫磺姜估计要占到西安市场的60%左右,而这种硫磺熏制食品容易对人的肠胃造成刺激,长期使用会导致眼结膜炎、皮肤湿疹等,严重的还会影响人的肝肾功能。(9月29日中广网》)

  “硫磺姜”之所以成为行业潜规则,在我看来和“面粉增白剂”受欢迎、小龙虾用洗虾粉清洗等有共同的原因——吃馒头,越白越好;吃东西,表面光鲜就好。中国人买东西,几乎都只看“相”,而不管其它。所谓“一美遮百丑”。于是乎,毒奶粉来了,毒韭菜来了,毒食油来了,石灰粉来了……还好,“增白剂”走了,不过“硫磺姜”又来了。

  食品如此不放心,怪谁?

  上文说了,与不法者利用国人的消费意识有关。因为太注重“长相”了,而忽视了“内质”,不经意间给“毒食品”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机会。

  然而,消费者终究是消费者。消费者不懂,监管部门也不懂吗?就农产品而言,农药残留超标、化肥超标等屡禁不止,难道说监管人员太笨,非法人员太狡猾?

  “毒食品”层出不穷,监管者应该承担主要责任。个人认为,匪夷所思的假冒伪劣、坑蒙拐骗、以次充好的背后,多源于监管失灵、惩戒疲软。比如“硫磺姜”事件,熏制过的生姜比没有熏制的生姜,每斤相差四毛钱左右,一千斤下来就是400块钱,而商贩只需要付出三四块钱的硫磺钱。而且,商贩熏制的过程中,店铺会有浓厚的硫磺味。更令人发指的是,“硫磺姜”几乎占到了西安市场的60%左右。这些,工商部门不会不知道。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不仅事关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更与每个人的身体健康息息相关。病从口入,谁都知道,可为什么“毒字辈”层出不穷呢?我想,人们固有的消费观念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利益熏心所致。这里边既有黑心作坊的老板,更有监管失职的有关部门。

  “食品添加剂之父”安部司曾为自己研制、推销的添加剂津津乐道,直到发现女儿也热衷于添加添加剂之后的食品后,他才“充满了罪恶感”。“面粉增白剂”的引入、推广者——现任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小麦分会理事长的王瑞元,从2000年开始,在各种粮油工业会和粮食行业会上都呼吁,企业禁用“面粉增白剂”,“如果看不到禁用,我死不瞑目!”

  我想,以硫磺熏姜的姜贩,肯定不会吃“硫磺姜”。非要等到自己身边的人吃了“毒食品”之后,我们才能良心发现,从而弃恶从善和严格监管吗? (王文武)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贵阳首个食品轻工业园区开工建设 已开始招商引资
下一篇文章:蛋价暴涨暴跌,居家生活不易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