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报《占道烧烤摊扰民至深夜》见报后,引起广大读者关注,热心市民、相关部门纷纷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建议市民最好不要在流动摊点食用烧烤食品。专家指出,流动摊点烤制出的食品很难达到卫生标准要求,食用后,对健康造成危害或潜在危害。据介绍,街头烧烤在烤制过程中易产生一种致癌物质。
据了解,从事烧烤必须持有卫生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有专门的场所,排烟、通风等设备完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体检,有健康证才能上岗。而目前街头占道烧烤多为流动摊点,大多从业者没有工商执照,也没有卫生许可证,更谈不上从业人员的健康证。
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薄梅梅表示,流动烧烤摊点的食品卫生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其食品进货渠道无法考证,食品卫生状况、肉质来源也都没有相应的保证。
苏北医院保健科专家吴凤珍指出,长期食用街头烧烤食品,易上火,还会出现腹泻等食物中毒症状,有的还可能导致胃癌的发生。
有关资料显示,露天烧烤的烟雾主要是肉类中的脂肪受热后渗出油落在热炭上不完全燃烧造成的,这些烟雾中的有毒物质达上百种。据专家介绍,更可怕的是此类食品中含三大致癌物质之一:三苯四丙烯,例如一个烤鸡腿产生的毒素相当于60支香烟的毒素;穿制食品用的竹棒或铁丝未经消毒,反复使用,容易感染病毒和细菌。 (扬州日报 记者 丁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