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马拥军 记者廖双来】记者昨日获悉,我市首例网络侵权案历时20多天周折在襄阳区法院终获立案。国内知名新闻网站千龙网因多次发表一系列涉及今年5月新成立的湖北大汉光武酒业有限公司商业信誉的文章,被后者告上法庭。
据了解,自今年6月7日开始,千龙网先后转载或发表《资本高手图谋“蛇吞象”,鄂酒大战爆发襄樊》《越俎代庖强奸民意,大汉光武酒业意欲何为》等多篇文章,大汉光武酒业认为这些文章构成恶意诋毁、诽谤。这些文章后被国内众多网站转载。其间,大汉光武酒业发律师函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而千龙网拒不删除相关内容。
据悉,千龙网是经国务院新闻办和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批准,由北京日报社、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北京电视台等京城主要传媒共同发起和创办的国内第一家综合性新闻网站。在民事诉状中,大汉光武酒业要求千龙网停止侵权,删除不实网页,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名誉损失费、公证费1.1万元。
据此案原告方代理律师、湖北三顾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吴扬介绍,该案是今年7月颁布的《侵权责任法》实施以来我市首例网络侵权案。在这类案件中,经被侵权者提出确有证据的警告,网络服务商仍不采取移除侵权内容等消除侵权的措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将千龙网告上法庭的同时,大汉光武酒业还将湖北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等主办的《企业与企业家》杂志告上法庭,该杂志在今年第6期上发表了题为《襄樊“下课”酒厂“贪总”竟杀“回马枪”》一文。大汉光武酒业认为文章“虚构事实,恶意诋毁,给大汉光武酒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在民事诉状中,大汉光武酒业要求该杂志删除不实文章,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大汉光武酒业名誉、商誉损失费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