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聚焦山西】综合编辑: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是一种特殊商品,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民群众对食品的需求已经由“吃得饱”向“吃得好、吃得安全”转变,食品安全已成为人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为此,临汾市质监局从保民生的高度出发,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加大了执法检查力度,让广大群众吃上放心食品。
自2002年以来,质监部门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了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目前所有28大类食品全部纳入了生产许可范围。企业作为食品生产的主体,落实好企业的社会责任和诚信意识,是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根本所在。企业具备国家规定的基本生产条件和检验条件,有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产品质量批批进行出厂检验,才能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要向社会郑重作出安全承诺。就此而言,获证企业的食品质量相对是安全的,未获证生产企业的食品质量是没有保障的。
在质量月活动之际,临汾市质监局对全市的食品获证企业名单和产品名称进行公示,并提醒消费者购买食品时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关注食品生产企业是否已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包装上是否有“QS”标示,是否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QS”是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是“企业食品生产许可”的拼音“Qiyeshipin Shengchanxuke”的缩写。
其次可以看食品标签内容是否齐全,一般规范的食品标签上都必须有以下内容:产品名称、配料表、执行标准、质量等级、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净含量、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食用方法、产地、生产企业名称、生产企业地址、联系电话等。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企业的产品标签相对而言比较规范。如果食品标签上的缺项较多,很可能是非法企业的产品,建议不要购买,并向质监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12365 96315 (黄俊英 李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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