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热点聚焦 >> 浏览热点聚焦
看似饥渴营销 实为过度营销 六七成白酒虚假宣传?
来源:北京晨报    更新时间:2010年09月13日    关注度:     【字体:

  “中国目前白酒市场上,至少有60%至70%的白酒属于非纯粮酿造的酒精勾兑酒。”贵州醇销售公司总经理潘宁公开抨击了涨声一片中的白酒行业“潜规则”。经历了上世纪90年代过度营销的中国白酒业,似乎又进入了新一轮的营销困局。

  饥渴营销还是过度营销?

  “每次拿货都在涨价,去年53度茅台酒进货价每瓶才700元左右,今年已经涨到了900多元,终端零售价破千元相当正常。”据销售商介绍,这两年,高档白酒动辄提价已成常态,甚至引发消费者、经销商争相囤货,不少炒家认为,囤酒比买股票划算。

  不久前,号称60年原浆调制的汾酒拍出了209万元的单瓶高价,刷新了6月份茅台创下的103万元的纪录。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以来,白酒拍卖单瓶在20万元以上的超过了十几起。

  白酒业集体迷恋上了“饥渴营销”?不过,一些行业人士却讽刺这是“武大郎打架”,白酒企业的竞争仅集中在营销上,“大家短着腿在这个小圈子里大打出手”。

  大量白酒是勾兑的?

  在涨价潮、行业利润整体提高的背后,白酒业似乎并没有将目光聚焦在提高产品质量、差异化发展等长远发展路径上。

  “中国白酒产品的重要标识是纯粮酿造,但是目前市场上六七成的所谓纯粮酿造都是虚假宣传。”潘宁公开抨击,纯粮酿造至少需要两到三年,目前各个白酒厂家的年产能、年销售等数据在行业内都是公开的。纵观近几年的白酒销量,远远高出正常产能水平和发展速度,这说明大量白酒是经勾兑完成的,“这种情况主要集中在中低档白酒市场”。

  “动不动就是20年、30年的,哪来那么多原浆?”另一位行业人士则透露,白酒营销模式单一、产品同质化严重,基本以年份为卖点,但实际上本身储量肯定不够,高端酒厂常规的手法就是购买其他品质较高、品牌度较低酒厂的酒换包装。

  营销系统吞噬大部分利润

  “买酒喝已经变成了找酒喝。”一位企业营销老总表示,动辄涨价、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愈演愈烈,导致他们在商务宴请过程中往往要自带白酒,免得对方以为你故意拿次等酒来糊弄他,同时价格也好把控。白酒业的危机可见一斑。

  业内人士介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中高端白酒市场自2008年年底以来实际消费量并不高,但是厂商及渠道环节的涨声却一直不断。“以酒店渠道为例,进场费、上架费、陈列费、上菜单费、主管及老总等环节打点费等,一般酒店几十万元都算少的”。集中过度的营销竞争正在侵蚀整个白酒产业的竞争力。近几年白酒企业不断提价,可列举的理由包括供给需求问题、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实际上,所有这些利润几乎都被营销系统吞噬了。

  晨报记者 周治宏

  ■记者观察

  白酒业的危机潜伏在行业外

  白酒业的“过度竞争”被业内抨击了很多年,却一直有增无减,而其危害也正在显现:产品同质化、以次充好、过度宣传等比比皆是,营销系统费用更是水涨船高,吞噬企业的利润、削弱行业整体竞争力。

  “这些年白酒消费群体本身增长并不大,价格渐趋透明的进口葡萄酒正在借机抢夺部分白酒市场,尤其是中高端白酒主打的商务市场。”一位酒企老总不无担忧地表示,由于一线品牌不断抬价,吸引二三线品牌拼命往中高端白酒市场挤,策略却依旧是在那个小圈子里打转,进一步推高了全行业的营销费用,而真正白酒行业的危机可能潜伏在行业之外。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处理问题奶粉不能宽大无边 助长制假销假气焰
下一篇文章:假冒劲酒网上招加盟商 正牌厂家将追究责任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