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热点聚焦 >> 浏览热点聚焦
防不胜防的食品安全到底有没有“门槛”?
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10年08月30日    关注度:     【字体:
 

近一段时间里,一连串关乎食品质量标准乃至食品安全的事件喧嚣不已:从生乳新国标不升反降、麦当劳的麦乐鸡被疑化学物超标,到香料调和的五常“香米”现身超市、碘盐含量调整引发各方疑虑,还有圣元乳粉疑致婴儿性早熟、三聚氰胺“重出江湖”……这些问题一方面凸显了食品安全检测、监管之被动与缺位,一方面又暴露出相关标准制定难、执行也难的窘境。食品安全究竟有没有“门槛”?

  其实,食品安全是相对的。首先,没有绝对安全的食品。食品中含有的化学成分彻底无毒,绝难实现;有害与无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使用量、使用条件与使用方式。实际上,我们通常所指的安全食品,意即其风险在可接受水平范围之内。

  其次,食品添加剂是食品中的正常成分,在食品制造和加工中必不可少。国家对于食品添加剂能否使用、使用范围及用量等都有明确规定,而只要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正确使用添加剂,是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的。事实上,近年来发生的多起食品安全事故,几乎都是非法添加化工原料所致(三聚氰胺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只是在出现了严重的中毒事故之后,这种非法添加的物质才会被发现)。

  第三,在进行食品安全评估时,确实很难周全地考虑到所有的因素;由于食材众多,行业标准往往也难以穷尽一切可能性来实现食品的“零风险”。食品中所谓的“标准值”,不是指检出成分超过此值一点就意味着“危险”的数值,而是经过慎重“处理”、附加了“多重”安全因素的保险数值。

  要了解健康损害的风险与“标准值”之间的关系,就要提到食品添加剂和污染物的安全评估。其实,各国法律都有规定,药物、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污染物,都必须进行安全性和风险评估,以便据以制定暴露上限值,建立剂量与反应(症状)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用图表来表示,就是所谓的“剂量-反应”曲线。

    我们的毒物学家,通常借助给试验动物喂食一定数量的化学物并观察之,绘出“剂量-反应”曲线,来判定毒性效应开始变得明显的那个剂量门槛——“无明显有害效应剂量”,用以评估化学物的风险。下一步,利用这个门槛值,再加上安全因素,就可以决定某种食品添加剂的每日可接受摄取量(acceptable daily intake,简称ADI)、某种食品污染物的每日可忍受摄取量(TDI)。

  由于相关数据出自试验动物,考虑到动物与人的差别(假定这一个体差别是1/10)以及人的性别、年龄、健康状况等个体差别(假定合为1/10),在计算ADI值时通常就要乘以动物无毒性量的1/100。尽管1/100这个安全系数是凭经验而定,但已被业界公认在很大程度上能够保障其安全性(只是在所获研究资料不够可靠或试验数据不太充分的情况下,有时候会使用更大一些的安全系数,而这种食品添加剂的风险,也必须跟它所能提供的好处同时加以考虑)。

  因此,根据目前已知添加物毒性所做的估计,ADI可以定义为:在一个人一生当中,在不会出现可被察觉出来的健康风险之下,每天可以摄取该种食品添加剂的剂量。简单地说,ADI值表示的是摄入某种物质的健康风险,它可用“一天1千克体重相对应的毫克数”来表示。用ADI乘以平均体重所得到的值,就可得出人体一天允许摄入的量。

  另外,考虑到人体从各种食品中摄取化学物质,将一天人体允许的摄取量ADI作为设定“残留标准值”的参考之一;而对于没有安全性数据、没有设定标准值的农药,则统一设定了一个比残留标准值更低的“一律标准值”——0.01ppm(ppm为百万分之一)。

  这样看来,日常所见之食品,其安全标准应该是严格、可信的(是不是被认真执行则是另一回事)。我想,一些食品卫生专家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指出,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并不是老百姓想象的那么糟糕,食品安全问题被夸大了(我知道他们这么说已经挨了不少“板砖”)。当然,如果再考虑一下化学物质的累积效应或长期效应,问题又会复杂得多,这也是食品安全领域今后所要着力探索的一个方面。(尹传红)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关注中国粮食安全 转基因农产品颇具争议
下一篇文章:玉米深加工 鼓了谁的腰包?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