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热点聚焦 >> 浏览热点聚焦
完达山奶粉“尝苦头” 销售员回应“质量不打保票”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年08月28日    关注度:     【字体:
 完达山奶粉“尝苦头” 销售员回应“质量不打保票”

  近来北京娱乐信报又爆出了《完达山奶粉有苦味 孩子吃了闹情绪》的新闻,而完达山打着“质量好,才是真的好”的口号,而其又是“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指定用品”,接二连三爆出质量问题,真不知道完达山在行动上是怎样做好质量的?完达山的奶粉品质怎能让消费者放心,乃至信赖?

  8月25日,《北京娱乐信报》报道,完达山育儿健(2段)奶粉带有苦味,孩子吃了以后总爱闹情绪,大人喝了后出现肚子疼。完达山哈尔滨总部的客服人员解释,称“奶粉质量没问题”,出现苦味是因为牛奶的配方中含有“胆碱”,同时坚持让李女士有条件退掉奶粉。此后自称全面负责完达山北京办事处销售工作的魏先生称:“作为销售人员,我们不能为产品质量打保票。”

  奶粉,对于人工喂养的婴儿和断奶以后的婴幼儿来说,是主要的食物,其安全性不言而喻。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加强对奶粉生产质量的管理,对每一批次产品进行检验是保证产品合格出厂的前提,建议在审批奶粉生产企业时,要将是否有自检设备,是否具备开展自检的能力,是否有足够的自检技术人员作为否决项,对于不具备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从而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相关新闻

  《完达山质量问题何时会完》

  5月11日-6月1日省工商局对长春市、吉林市两地部分乳制品、罐头等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食品质量抽样检验。其中,由黑龙江龙兴乳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完达山牌东北老酸奶和沈阳乳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辉山牌原味酸奶乳酸菌数不合格。

  据悉,酸奶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未严格按照生产工艺操作或在运输、销售等环节没能达到相应条件都会造成乳酸菌数不达标。

  2010年5月份酸奶食品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

  样品名称被抽检人标称商标标称生产企业规格生产日期或批号主要不合格项目

  东北老酸奶完达山黑龙江龙兴乳品有限责任公司180g/盒2010-5-05乳酸菌数

  《完达山“衣装不整”,还违规销售》

  日前,北京市消协对对北京市母乳代用品市场进行了监督调查并发布了《2009年度母乳代用品市场监督调查公告》。报告称奶粉企业完达山存在违规销售、产品包装不规范等问题,违反了《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及我国《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调查公告指出完达山在商业场所存在严重的违规销售现象。《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第五条规定:“对本守则范围的产品,不得进行销售点广告宣传、赠送样品、或在零售一级直接劝诱消费者购买的任何其它推销活动,例如:特别展览、折扣赠券、奖金、特价出售、亏本出售、搭配出售。”公告表示,母乳代用品违规销售主要表现在违规促销行为和违规宣传行为,违规促销行为则表现为送赠品、设促销员、降价等形式。消协对家乐福超市、美廉美超市、华联超市、物美超市、卜峰莲花超市、易初莲花超市、中润超市、北京丽家丽婴童用品有限公司等商业场所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完达山在商业场所存在严重的违规销售现象。

  公告还称完达山产品包装不规范。《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第九条规定:“9.2婴儿配方食品的生产单位和销售者应保证在每个容器上或在不易脱落的标签上应用相应的语言印上清楚、醒目、易读、易懂的文字说明,说明应包括以下各点:(1)“注意事项”或同类词语;(2)母乳喂养优越性的说明;(3)根据卫生工作者关于产品使用的需要及其正确使用方法的建议所做的说明;(4)对适宜配制的说明,并提醒配制不当对健康的危害。容器或标签不得有婴儿图片或宣传使用婴儿配方食品的图片或文字,但可有容易确定产品是母乳代用品并说明配制方法的图表。不得使用“人乳化”和“母乳化”或类似的术语。”消协调查发现,完达山产品包装违反了规定。

  《完达山奶粉被爆吃出黑色异物,事件频出有完没完?》

  孕婴童商务网的报道中称:近日呼和浩特市的谢先生反映,他的外孙子吃的完达山元乳3段奶粉中突然发现奶瓶里有一粒黑色异物。该区域负责人乔先生介绍,由于奶粉已经开封,是产品中有异物还是谢先生不小心掉进去的,这都说不清楚,需要通过科学检测来证实,如果结果显示产品有问题,厂家会处理。为此,谢先生找到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却得知只能受理单位送检。后来,为了解决此事,谢先生去了内蒙古消费者协会,投诉监督部主任袁威伟表示,可以受理谢先生的投诉,由消费者协会委托相关部门进行检测。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国家药监局餐饮抽检将重点查潜在危害
下一篇文章:官方调查未认定“龙虾门”事件与洗虾粉有关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