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热点聚焦 >> 浏览热点聚焦
食品安全仅有承诺是不够的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年08月23日    关注度:     【字体:
   日前,我市近50家食品企业在 “食品安全,企业先行”活动开幕式上签名作出承诺,以不使用“地沟油”、不滥用食品添加剂等实际行动保证市民能吃得放心。随后,10多家企业在现场设摊邀请市民试吃产品。(昨日《珠江晚报》)

  买肉怕瘦肉精、喝奶怕三聚氰胺、吃饭怕“地沟油”……这些年,中国的老百姓总是在如履薄冰般地“享用”着各种食品。尽管如此,食品安全问题还是频频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珠海市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企业先行”签名承诺活动,其目的就在于加强企业主体意识,让市民能吃得放心。此举体现了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共良知,值得赞许。

  有人说,衡量商业道德的唯一标准就是法律,这话不无道理。换言之,如果期望能以道德的枷锁来束缚企业的话,则无异于缘木求鱼,在利润面前不动心,不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人就不叫商人了。因此,要想真正保证食品安全,让市民吃得放心,各食品生产企业仅有言之凿凿的承诺是远远不够的,还应当把这种承诺化作实实在在的行动才行。否则,这场声势浩大的签名承诺活动就会难免沦为一场令人尴尬的作秀。

  我这样说,并不是怀疑签名企业的诚意,而是害怕个别企业因为种种原因,会在不知不觉中违背了自己的诺言。终归,对于一个赢利性质的企业来说,经济利益是非常重要的,不是每个企业都能把群众利益放在高于企业利益的位置上。其实,很多企业尤其是因为滥用添加剂等问题摔过跟头的企业,都曾发誓过以后不再会出现类似的事情,但是果真企业经营出现一点问题,侥幸心理又往往会使他们产生 “只用一次下不为例”的想法,结果用完这一次后又有了第二次、第三次……不知不觉中把当初誓言统统抛在了脑后。现实中,“口是心非”,“嘴上一套,背地一套”的也并不少见。

  从这个角度来看,承诺和试吃只能算是个表态,而真正意义上的“食品安全”,仅有表态显然还远远不够,如何完善食品企业的安全监督常规机制,并在自律之外建立起食品企业安全问题曝光和举报机制,才更加重要和不可或缺。唯有食品企业的生产过程有了更到位的监督,唯有食品生产没有了可以掩盖猫腻的阴暗角落,“吃得放心”才算是有了保证,也才能真正让公众“放下心来”。我们更要意识到,在食品安全这个问题上,仅有相关企业作出的某些承诺,这才只是走了第一步。应该说,确保每一种食用产品在制造和销售环节中的质量安全,这本来就是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履行的责任义务,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如果对这个问题还要额外声明、重点强调,这也从一个侧面,反证出当前食品安全形势的严峻程度,以及保障食品安全的紧迫性。

  从常识来看,我们知道,无论是哪一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即便他们没有作出任何的公开承诺,至少,在这些企业主管的办公室,或企业员工的工作岗位,有关质量安全保障的制度文件及标语口号应该是无处不在,就是制造出“问题奶粉”的个别黑心企业,也莫不如此。为什么这些摆在桌面上、挂在墙头上的质量承诺,依然没有能阻止住问题食品的出现?这本身就说明,一些企业虽然也在口口声声抓质量,讲安全,但往往更为看重的还是自己的利润和效益。为了追逐企业利益最大化而不惜偷工减料,甚至掺杂使假,至于那些挂在口上的所谓要对消费者负责、对产品质量负责之类的承诺,全然成了时髦却不实际的空话套话。

  经验反复证明,食品安全与否,取决于严格监管,取决于企业的管理理念及责任意识。对于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来说,作出承诺是必须的,但这只是开了个好头,更为关键的,还是要切实践诺,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事实上,消费者最关心的,不是企业是怎么说的,而是企业是怎么做的,要让市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就必须严格执行包括法律、法规、标准、行规等一切具有强制力的规则,始终恪守“合格人品造就合格产品”的职业精神,像珍爱生命一样珍惜企业信誉,用产品质量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做到诚实守信,有诺必践,将口头上的承诺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融入到生产加工和销售经营的每一道环节之中,使之形成常态化。

  与此同时,还需要相应的政府部门持续严于监管、保持高压的态势,使企业主们感到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时刻都会掉落。当然,相关的负责部门还可以“多兵种”作战,比如说,可以选派消费者代表、新闻媒体的工作人员、社区里的居民代表等一同前往食品企业调查监督。这样他们才不敢掉以轻心,才会把安全、把消费者的利益放到首位。这是对社会百姓负责,也是对纳税人的金钱负责。

  梅广 吴江 程绍德 郭义海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掺杂掺假西湖藕粉“不纯” 品牌亟待保护
下一篇文章:长春食品安全监管升级可24小时电子网络监控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