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黄萌
本报记者戴正聪 发自浙江
去年以来,国内外形势极为特殊和复杂:一方面,国际金融危机给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压力,同时恰逢国庆60周年,便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另一方面,《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开始施行,而政府机构改革尚未到位,食品安全工作处于过渡时期。在这样的背景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如何做好过渡时期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和餐饮服务食品监管准备工作的问题很受媒体关注。对此,本报记者专访了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黄萌。他详细介绍了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积极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履行餐饮监管及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等新职能所取得的初步成效。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黄萌
加强法规宣传 营造舆论环境
记者:《食品安全法》正式颁布实施一周年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该法的宣贯和施行做了哪些工作?
黄萌:《食品安全法》自去年6月1日起施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便把全面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作为了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根据省委、省政府对《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和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作出的批示要求,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食品安全法宣传实施工作的通知》,迅速部署,确保过渡期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松、不断、不乱。一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以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名义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法》集中宣传周活动,中央驻浙媒体和省内众多媒体给予了高度关注。集中宣传周活动领导重视、组织有力、声势浩大、效果明显。活动启动仪式上,“交通之声”全程直播;“浙江在线”开辟专栏并对仪式全程视频录播;新华社向全国发新闻通稿;浙江日报专门开设《解读食品安全法》栏目,连续3天刊登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解读文章;3家省级电视台连续4天、每天5次播放《食品安全法》公益广告片,为《食品安全法》的顺利施行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二是开展调研,摸清底数。为了解决《食品安全法》贯彻施行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郑继伟副省长批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省卫生厅先后到台州、宁波、湖州等地开展调查研究,面对面听取基层对新情况新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在陪同省人大和省政府领导赴丽水、金华、温州、绍兴、嘉兴等地的调研中,把《食品安全法》以及《实施条例》贯彻施行后出现的监管空隙问题作为重点内容,包括餐饮服务消费环节的监管盲区。对《食品安全法》贯彻施行过程中出现的监管职责不清又急需协调解决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分析汇总成12个方面的问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法》立法精神,参照兄弟省市和我省部分市县的做法,拟订《浙江省关于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的形式予以明确。三是开展培训,准备履新。去年10月底,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在杭州举办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培训班。全省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局)150多名食品保化监管干部参加培训。这次培训班主要内容是深入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全面了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职责、任务和具体做法。 培训期间,先后邀请省内外专家学者就如何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餐饮服务许可、食物中毒调查处置以及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工作等内容进行专题辅导。又一次对《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进行了学习培训、宣传贯彻。同时,专门编写《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主要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资料汇编》,邀请经验丰富的专家、教授,对全系统即将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工作人员,进行餐饮服务监管业务知识培训,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全面履行餐饮服务新职能做好准备
履行全新职能 工作初现成效
记者:请问浙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是什么时候开始正式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新职能的?履职后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黄萌:浙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卫生部门职能调整是在今年3月1日开始的,调整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原先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职能移交给卫生部门,开始全面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面对餐饮服务监管对象量多面广、人员素质低、产业层次不高等低、小、散的局面,我们深感监管任务的艰巨。针对市县机构改革尚未到位,承担餐饮服务监管职能后缺队伍、缺经验、缺技术支撑和任务繁重等实际情况,浙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防控重大食物中毒事故”这一主题,按照“理顺关系、平稳过渡,监管有力、提升能力,服务大局、确保安全”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餐饮服务监管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其中,主要做到了“五个抓”:一是抓认识,认真谋划年度工作。开局之年,我们注重在谋好篇、开好局、起好步上下功夫,把小餐饮整规工作列入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2010年重点工作中。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小餐饮整规、量化分级和五常法管理工作的推进、乡村土厨师体检培训、上海世博安保等工作纳入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2010年实施计划和2010年度省政府工作直属单位工作责任制一类、二类目标。为实现与市县卫生部门的工作对接,3月底召开了各市卫生局分管副局长、业务处(科)长、卫生监督所负责人参加的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对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印发了《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要点》,明确了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二是抓对接,确保监管不松不断。省局以优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氛围为突破口,主动做好与基层卫生行政部门的对接工作。先后赴11个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走访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实现与基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职能的快速有效对接。今年上半年,《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继出台,我们把贯彻落实好这些法律法规作为有效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效率的重要法宝。省局注重在细化实施、提高效率上下功夫,下发《关于贯彻执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贯彻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急需解决的问题。为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倡导诚信经营,在全国率先推出“黑名单”制度。同时,也参与了《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地方立法工作,积极参加立法草案研讨会,提出修改建议,主动与省食安办、省卫生厅沟通协调,推动地方立法工作。三是抓重点,重大活动保障有力。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将上海世博会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作为今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将上海世博会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纳入全省世博安保工作格局和省委“平安浙江”建设工作任务中,作为平安市县创建和省政府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重要内容。我提出“要举全系统之力确保涉博食品安全”,局分管领导亲自带队赴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舟山等重点市督查指导世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省局还积极与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商务厅世博办、省食安办等相关单位对接,及时制定下发《浙江省上海世博会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召开全省餐饮服务监管部门会议,部署全省上海世博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积极探索和构建省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联动协作机制,与江苏、上海签订《上海世博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省际联动合作协议》,建立省际联动协防机制,省内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协查机制。各市积极行动,及时出台计划或方案、确定责任单位、明确监管任务、落实保障人员、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开展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宁波市顺利完成了世博会“信息化与城市发展”长三角首个主题论坛的餐饮服务安保任务。全省没有发生涉博餐饮食物中毒事件,上海世博会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有力、有序。另外,还根据省政府、省外办、省台办、省侨办、省警卫局等部门的要求,积极做好其他重大活动和要人保障任务,截止6月底,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承担并参与的三级以上重大活动和要人保障任务26起。其中,一级要人保障12起,省政府举办的重大活动保障2起。四是抓基础,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加强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开展了2009年度餐饮服务监管信息统计报告工作,历时两个月,摸清了全省餐饮监管的底数。继续深化推进量化分级、五常法管理和监督信息公示等监管机制,有序开展监督性抽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沙拉、凉拌菜、生食水产品、鲜榨果蔬汁、熟肉制品、盒饭、自制糕点、餐盒、集中消毒餐饮具、一次性筷子等21个品种,共计4180批次的监督性抽检工作。现已完成2000批次监督性抽检任务。根据省食安办《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整顿抽检工作紧急通知》的要求,开展餐饮消费环节淡水鱼孔雀石绿抽检工作,共抽检杭州、宁波、嘉兴、绍兴县、三门县、义乌市等6个市165批次。建立完善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和信息快速通报制度,积极与省疾控中心对接,争取CDC(公共卫生事件报送系统)3个信息端口,确保在第一时间能上网监控各地食物中毒事件报送动态。截至6月底,全省共发生食物中毒事故9起,中毒140人,无死亡病例,所有食物中毒事故均得到了及时妥善处置。五是抓宣传,积极营造监管氛围。通过开设餐饮监管专栏、编发纸质简报、发动媒体宣传、开展业务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围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小事大民生,‘十小’大成效”宣传主题、饮食安全知识等开展宣传。截至6月底,共编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纸质简报13期;培训学校食堂、学校食堂配送中心、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4254家、45804人,培训教育中高考考生20.79万;全省“小餐饮”整规宣传报道528次,发放宣传资料20871份,培训小餐饮业主及从业人员40249人。
参照部署要求 扎实开展整治
记者:今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意见,提出了要继续深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浙江省这项工作的推进情况如何?
黄萌:今年是各项整规工作的收官之年,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省政府的部署,上半年浙江省扎实推进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各项整规工作。一是扎实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和省政府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要求,我局下发了《2010年浙江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对食品添加剂整顿、小餐饮整治和规范、重点领域专项整治、食品安全应急保障、监督抽检和专项评价等六项工作任务,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据不完全统计,截至6月底,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34074人次,查处违法行为11302起,其中警告736起,责令整改9968起,罚款352起,取缔无证经营247家,处理投诉举报1050件,罚款97.36万元。二是开展“小餐饮”整治与规范。为确保整治到位,成效到位,全面完成三年目标任务,省局提出了做好扫尾工作、组织开展回头看、有效落实相关制度、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等五项任务措施。各地“小餐饮”整治与规范工作列入平安县(市、区)建设和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截至6月底,小餐饮规范率达95.67 %,比整规前的74.2%提高了21.47个百分点;比2009年底的90.5 %提高了“小餐饮”5.17个百分点;取缔及关停无证经营9118户,14098户无证经营户整改后达到要求,持证率从整规前81.96%提高到95.4 %,提升13.44个百分点。三是开展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和整治。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春季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行动,重点突出学校食堂、学校食堂配送中心、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监督检查,并对学校周边饮食摊点开展了整治。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62368人次,检查学生集体用餐供应单位及学校周边饮食堂摊点16630家,覆盖面达93.22%;会同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开展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各地组织开展学校食堂、考生食宿点及其周边餐饮单位的监督巡查,加强对餐饮单位和考生饮食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积极主动快速做好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中高考期间,全省未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专项检查工作成效明显。据各地统计上报,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3846人次,检查考点学校食堂、考生食宿点及其周边餐饮单位7058家,取缔无证经营单位81家、行政处罚30家、罚款23家,罚款金额5.26万元。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教育部的部署,自2010年6月至11月底,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四是开展食用油和一次性筷子专项检查。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开展了地沟油和不合格一次性筷子的专项检查。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3412人次,检查餐饮单位和各类食堂36972家,接受并处理举报投诉33起;食用油发现无标识或标识不符合要求的120起,查处违法行为单位7家,查获并销毁不合格油脂435.25公斤;一次性筷子发现包装破损、表面有霉菌的295起,查处违法行为单位13家,查获并销毁27150双。组织开展食用油专项监督抽检,共抽取110批次,合格109次,批次合格率99.1%;检测项次990个,合格989个,项次合格率99.9%。杭州、嘉兴、丽水等地共抽取食用油343批次,一次性筷子87批次,批次合格率均为100%。五是开展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监督检查。近期,我们又制定下发了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全省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同时,结合浙江实际,对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对联合开展全省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检查行动进行了部署。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推进之中。
记者: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几乎同步调整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职能,上半年开展了哪些整治工作?取得了怎样的成效?
黄萌:保健食品、化妆品在具体整治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开展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按照国务院及省政府整顿工作部署,省局确定了浙江省2010年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在全省开展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重点确定了四大方面的整顿内容:即开展全省保健食品清理换证工作;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工作;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工作;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监管。现在全省各地的整顿工作在有序进行。二是开展全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行动。按照整顿工作要求,在5-8月利用4个月的时间集中对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的情况、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实施情况、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情况,并对减肥类、辅助降血糖类、缓解体力疲劳类企业在检查的同时对产品进行抽检。目前有部分市完成了该项检查工作。三是加强对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管。在严格按标准要求做好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的同时,加大对广告发布的监测力度。上半年共监测保健食品广告42852个,发现违法广告955个,违法率2.23%,移送工商部门处理349个,发出行政告诫书526份。7月26日,省局作出决定,对4个严重发布违法广告的保健食品采取在全省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四是开展全省化妆品生产企业非法添加等专项检查行动。召开全省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会议,研究落实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化妆品监管工作,明确监管工作目标要求。同时在全省部署开展化妆品生产企业非法添加等的专项检查工作。五是紧急部署开展含阿胶类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及对减肥类、降糖类产品监督抽检工作。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紧急通知,及时组织开展了含阿胶类保健食品企业专项检查,完成了对全省涉及到的9家企业13个品种的原料采购、成品检验等全面检查,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对全省17个减肥类和降糖类保健食品进行监督抽检,目前已完成抽样送检验机构进行非法添加的检测。六是开展全省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产品质量评价检测工作。为全面掌握客观评价全省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的产品质量状况,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管,省局继续开展全省性产品质量评价检测工作,确定抽检保健食品800批、化妆品1000批,到11月份全部完成抽样和检验工作,届时将根据抽验情况作出市场产品质量评价。
严把饮食安全关 准备迎接新挑战
记者:应该说,上半年过渡时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到了无缝对接,取得了明显成效,成果来之不易。而下半年,市县职能将逐步调整到位,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任务压力更大,你们又是如何安排的呢?
黄萌:下半年,市县局机构改革将逐步推开,并将与卫生部门进行职能调整。对新接手的市县局来说,马上开始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确实有压力,但是,经过近一年多的深入调研、摸清底数、学习培训和履新准备,我相信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完全有能力履行新职能,迎接新挑战,做到严把饮食安全关。
下半年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来开展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继续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宣传教育,增强公众法律法规和安全消费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组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参加《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执法文书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规范的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配合做好地方立法制订工作。
二是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深化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全面完成两年整顿任务。推进“小餐饮”食品安全整治和规范,完成三年整规目标任务。开展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一次性塑料餐盒等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三是全力保障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继续做好上海“世博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扎实做好第十四届省运会和首届体育大会(嘉兴)、第六届世界合唱比赛(绍兴)等重大活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积极做好其他地方性重大(重要)活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四是积极开展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与专项评价。继续做好餐饮服务环节监督性抽检工作,覆盖面达到餐饮单位总数的10%以上。组织开展例行风险监测和专项评价。
五是继续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完善和推行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继续推行“五常法”管理和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完善食品原料进货溯源及验收制度,强化索证索票,监督学校食堂及大、中型餐饮单位建立所有食品原辅料的进货台帐,小餐饮单位建立食品添加剂、猪肉及食用油的来源登记台帐。继续实行农村集体聚餐申报指导和乡村厨师体检培训制度,乡村厨师体检培训率达80%以上。积极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十二五”规划。
六是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完成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餐饮服务监管能力建设课题,着手浙江省餐饮服务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研究开发工作。建立完善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和信息快速通报制度,餐饮服务环节Ⅳ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率达到100%。
七是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督查考评。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及小餐饮整规,以及学校、建筑工地食堂专项整治等工作的督查和考核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