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热点聚焦 >> 浏览热点聚焦
食用毒蘑菇中毒情况多发 陕西发布中毒预警公告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年08月05日    关注度:     【字体:
    记者今天(4日)从陕西省卫生厅了解到,针对近期陕西省接连发生的毒蘑菇中毒事件,陕西省卫生厅发布毒蘑菇中毒预警公告。

  预警公告说,近期,陕西省接连发生毒蘑菇中毒事件,因为夏天高温闷热,雨水较多,正适宜蘑菇生长,因此每年夏天都是蘑菇中毒事件的高发期。经查蘑菇的种类非常繁多,有毒还是无毒,仅从外表上很难判断。比如广东最毒的致命白毒伞,就长得很素雅。在野外,有些无毒的蘑菇由于它们往往与有毒的蘑菇混生,很容易受到毒蘑菇的菌丝沾染,如果食用仍然有中毒的危险。

  预警公告说,误食毒蘑菇后大约经过0.5到0.6小时的潜伏期便会出现恶心、呕吐、剧烈腹泻和腹痛等症状,可伴多汗、流口水、流泪、脉搏微弱等表现,或者伴有黄疸、贫血、出血倾向等体征,少数患者发生瞻妄、呼吸抑止,甚至昏迷、休克死亡。针对陕西省部分地区有食用的传统,以及近期我省发生因群众食用导致中毒的事件,为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现公告如下:

  一、各市县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媒体和公告形式,广泛向社会,特别是广大农村群众宣传食用毒蘑菇的危害性,提醒群众切不可将毒蘑菇当做食物食用。

二、各级医疗机构对发生毒蘑菇中毒就医的病人,要积极组织抢救。同时将中毒情况上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三、如果怀疑自己食用了毒蘑菇后,不要贻误时机,要在第一时间内到正规专业医院,在医生的指导下排出毒物,接受医生的专业救治。(记者雷恺)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美驻华大使洪培博夫人中国女性要远离烟草威胁
下一篇文章:竹木餐具易藏小蠊 低价不锈钢筷子成分可疑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