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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平米水果摊收到3268万元税单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年08月01日    关注度:     【字体:
    梁国华在长沙市红星水果批发市场有41平米门面,6年来他每个月都会固定向长沙市雨花区国税局井湾子分局缴纳400元左右的税款。7月27日,一张高达3268万元的超级税单突然降临他头上。“我的门面只有41平方米,一年半怎么做也不可能销售3.7亿元嘛。”雨花区国税局井湾子分局出具的《纳税检查初审意见书》上注明:检查出梁国华水果批发门面从2009年1月1日到2010年6月30日为止,销售额达3.74亿人民币,需要缴纳增值税为1090万,已经缴纳税款6918元,还需要补缴1089万元,根据规定处以两倍罚款,补缴税款加上罚款共3268万多元。
    一位陈姓老板表示,像梁国华那样40来平米大小的店面,一年的营业额大概在100万左右,扣除成本、税收,利润大概是20万。“一年半要销售3.7个亿,那平均一天就要卖68万元的水果,这太离谱了。”
    雨花区国税局井湾子分局局长陈胜辉表示,税单没有任何问题。 “至于具体如何计算,牵涉到国家机密,不能向媒体透露。”陈胜辉表示在他辖区内,销售额上亿的经营户多的是,“40多平方米的小店一年半营业额有3.7亿不出奇,还有卖10个亿的呢。”目前长沙市国税局已介入调查
    龚高云也是红星水果市场的业主,他有4家门面,7月8日,龚高云也曾被国税井湾子分局“口头通知”要缴纳1.2亿的税务罚款。当时龚高云被吓得连话都说不出来,“我哪拿得出来这么多钱啊。”
    水果商樊光建告诉记者:“从未听说水果市场出过销售过亿的大户,即便卖的是进口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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