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热点聚焦 >> 浏览热点聚焦
串通绿豆涨价企业 到期不缴罚款将被强制执行
来源:广州日报    更新时间:2010年07月20日    关注度:     【字体:

  据新华社北京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司副司长张光远19日表示,吉林玉米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等多家串通绿豆涨价企业若拒不缴纳罚款,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张光远说,国家发展改革委正按照法规定律履行处罚程序,已将处罚决定书送达相关企业。如果企业拒不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可以依照《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50条,对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企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为了在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期快速而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牟取暴利的行为,稳定通胀预期,发展改革委拟订了《关于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期价格违法行为处罚的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根据这份规定,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有关部门将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罚款最高限额比现有法规允许的最高额增加了一倍。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广州蒜头价格重现最高峰 1.5元个“蒜你狠”够狠
下一篇文章:广州卫生部门未查出问题 真功夫紧急加购国产排骨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