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热点聚焦 >> 浏览热点聚焦
问题阿胶事件追踪造假猖獗并非偶然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年06月19日    关注度:     【字体:
    倍受关注的“假阿胶事件”在经历了一周余时间后,17日下午,东阿阿胶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向社会澄清,被央视曝光的造假阿胶生产企业与东阿阿胶无关。问题阿胶产品的曝光,对东阿阿胶的销售不仅没有负面影响,反而促使销量有所增加。

  阿胶造假并非偶然

  事实上,“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阿胶的造假由来已久,并非偶然事件。近些年,由于利益驱使,假冒劣质阿胶小厂如雨后春笋般递增。从查处的制售假冒阿胶窝点看,造假者利用制革下脚料、牛头腿皮等熬制阿胶,严重扰乱了市场。据东阿阿胶股份公司新闻发言人李世忠介绍,仅2008年至今,山东、河北、沈阳、河南等地即查处产品造假窝点40余个,假阿胶近3000吨,查处假冒侵权案件总金额3000余万元。

  驴皮原料紧缺也是阿胶造假的重要原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基本药物评审专家金世元告诉人民网记者,近年来,随着阿胶滋补养颜、调节亚健康的功效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以及制作滋补膏剂膏的流行,阿胶市场需求大增,以每年30%的速度增长。因此,阿胶的主要原料驴皮资源遇到前所未有的短缺。

  由于农业机械化的普及,我国家驴的存栏量以每年3.5%的速度递减,驴皮的价格日益攀升。东阿阿胶总经理秦玉峰表示,牛皮、马皮等下脚料的价格是每吨2300元左右,驴皮的价格则要柜上几十倍。在原料价格相差悬殊的情况下,阿胶产业出现了两种不同的发展思路:一种是个别企业以次充好,使用牛皮、马皮的下脚料熬制阿胶,这种所谓的阿胶没有滋补功效,甚至会给消费者的健康带来损害。另一种则是坚持使用100%优质驴皮炼制阿胶。

  而面对驴皮资源不足的困难,阿阿胶在全国建立了13个养驴基地,为公司阿胶生产提供了原料保障。

  阿胶药食同源身份致监管漏洞

  聊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加顺称,阿胶既可以做药品,又可以做保健品,还可以做普通食品,这种多重属性导致在监管上,很难分清到底该属于哪个部门的管辖范围。

  面对复杂的监管难题,聊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万庆广称,东阿县共有两家阿胶药品厂,阿胶药品批准文号34个,省、市两级药检所自2007年以来对多批次阿胶产品的抽验结果都显示全部合格。2009年企业共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打假105次,2010年上半年协助打假58次。

  据记者了解,卫生部此前公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中,对药食同源物品做出了具体规定,其中就有阿胶。而从目前出现的阿胶乱象中不难看出,一些造假企业正是打着药食同源的幌子,行阿胶造假售假之实。金世元就此对记者说,有些阿胶制品是食品,不属药监部门监管;而正因为是食品,质监部门不管其疗效,不过问到底是用的驴皮还是马皮、杂皮。造假企业正是抓住了这一监管上的漏洞。因此,完善行业监管迫在眉睫。

  行业专家呼吁祛邪扶正

  面对市场上的众多造假阿胶,以及百姓对市场上的“阿胶=东阿阿胶”的曲解,东阿阿胶新闻发言人李世忠显得很无奈,他强调,市场上曝光的问题阿胶与东阿阿胶完全是两回事。东阿阿胶是具有千年历史的品牌企业,对水质、驴皮原料、工艺都有苛刻要求。

  金世元教授认为,保护阿胶行业就要祛邪扶正,维护品牌企业、品牌产品,改变行业小、散、乱、差的情况,提高产业集中度。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扶持大品牌企业,避免行业恶性竞争。“不要让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喝了酒照样能开车?“零醇啤酒”未开卖即遭质疑
下一篇文章:石家庄赞皇捣毁一灌装水黑窝点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