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热线(记者 田凤元) 5月19日,呼和浩特市读者温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从今年2月份起,我在位于通道北路的内蒙古蓝天大药房陆续购买了20多瓶花蟾素片。前段时间,我发现药品的包装好像跟以前有所不同,由于这种药价格比较贵,我担心药品存在问题。我随后拨打了药品包装上的厂家电话号码,工作人员说这种药只允许在内蒙古的一些医院里出售,药店是不能出售的。随后,我拿着药到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希望内蒙古蓝天大药房提供这种药的进货凭证,说明这种药是否存在问题。”
当日,温先生给记者提供了内蒙古蓝天大药房的购药小票,记者看到花蟾素片是由安徽金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每瓶165元。随后,记者与温先生一同来到了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该局稽查队任队长的办公室,记者见到了内蒙古蓝天大药房的两名工作人员。对于温先生提出的疑问,任队长说:“根据内蒙古蓝天大药房提供的《安徽金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成品检验报告单》,可以确定批号为‘091103’的花蟾素片符合药品检验相关规定,温先生购买的也是这一批号的药品。至于温先生提供的这几瓶药是否有问题还不能确定。”
对于华蟾素片的进货凭证,蓝天大药房的工作人员说:“由于厂家不允许这种药在药店内出售,我们是通过私人关系跟经销商取得联系调的货,因此没有进货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