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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蛋奶工程实行责任追究制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年05月16日    关注度:     【字体:
   日前,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农业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提出蛋奶工程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组织实施工程出现重大责任问题的主管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对违法操作,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陕西省蛋奶工程自2009年9月1日实施以来,已覆盖义务教育阶段的203万名学生。随着工程的深入推进,暴露出一些问题,如食品安全监管还不到位、部分学校的储藏加工条件比较薄弱等。针对这些问题,《管理办法》要求蛋奶工程专供产品实行标志管理,取得蛋奶工程专供产品标志的企业,由省级监管部门向社会统一公告。专供奶(蛋)必须经过政府采购才能进入校园,省级相关部门对进入蛋奶工程的专供奶(蛋)企业每年进行综合评议,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取消其蛋奶工程食品的供应。

  《管理办法》要求学校应建立完善的蛋奶工程管理流程食品安全监控制度,对食品收发涉及的时间、人员、数量、批次等要素进行登记。建立专供奶(蛋)档案管理制度。建立蛋奶食品留样存查制度,做到“留样三天,无异去样,异常查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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