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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虚假优惠”,最高处罚50万元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年05月13日    关注度:     【字体:

前天上午,市区召开零售市场价格行为专项整治动员会,市区的37家大中型商场、超市、电器卖场负责人参加会议。从本月5月25日起到9月底,市物价部门将每月开展一次商业零售市场价格行为督查,如第二次发现有价格欺诈嫌疑的,将予立案查处,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

据市物价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市区商业零售市场存在多种不正当价格行为。如商场为了吸引顾客,明明将200元的价格上调为400元,然后说成给顾客优惠打5折,有的甚至比原价还高。另外,标示的价格与实际结算不符,结算价高于商品实际标示的价格。所谓的市场最低价、特价、清仓处理价、惊爆价等,没有依据或无从比较。

有的商业单位还存在欺诈或者短斤缺两的现象。如同一卖场同一商品有3种价格,商品标价签上标有零售价和优惠价,商品成交后,买者发现商品包装上还标有另外一个价格,且比成交价要低。在袋装食品、副食品方面,还存在短缺数量现象,如某品牌袋装大米,包装上标明重15公斤,标价签规格栏也标示15公斤,但买者回家称重却只有14.5公斤。

市物价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价格法的规定,类似的价格欺诈行为可以处罚5万元至50万元。希望市民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共同来维护公平、诚信的商业零售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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