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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商家自带酒水加收服务费是“行规”
来源:西江都市报    更新时间:2010年05月01日    关注度:     【字体:
   本报讯(记者 陈素雅)“五一”小长假是消费黄金时期,近日武汉市餐饮业协会、消协、个私协推出《武汉市餐饮行业经营规范》,明确规定“餐饮企业有权接受或谢绝餐饮消费者自带酒水和食品进入餐厅享用”,让梧州不少消费者担心今后不能自带酒水去消费。

  近日记者采访了梧州市面的众多商家和消费者。

  在江滨国际大酒店、山外山、新世纪大酒店等星级酒店,大部分商家表示不会谢绝餐饮消费者自带酒水,但可能会在节假日酌情加收酒水服务费。江滨国际大酒店的工作人员表示:“梧州行内基本都不会拒绝自带酒水,我们一般只在节假日加收非熟客15%的酒水服务费,如果是熟客还可能更少或不收。”而剩余的几家酒店更表示,虽然菜单上写有自带酒水加收服务费,但实际上很少会加收消费者自带酒水的费用,更不可能因自带酒水而将消费者拒之门外。

  记者随机采访了数位梧州市民,市民岑霞表示,自己在外面饭店吃饭的时候,基本不消费店内的酒水。她说:“现在的酒水越卖越贵,要是我们在饭店消费酒水,说不定酒水费比饭菜钱还要多。”市民孙灏则认为,“餐饮企业有权接受或谢绝餐饮消费者自带酒水和食品进入餐厅享用”是霸王条款,如果有商家采取此类措施“得罪”顾客,吃亏的肯定是商家。

  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梧州尚未接到消费者由于自带酒水而被商家谢绝入店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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