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热点聚焦 >> 浏览热点聚焦
嵩山少林寺欲卖方便面 商标涉嫌误导被驳回申请
来源:京华时报    更新时间:2010年04月27日    关注度:     【字体:
    本报讯 (记者王丽娜 孙思娅)中国嵩山少林寺在方便面、咖啡等商品上申请商标“少林藥局”,被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以“易使消费者误认有药效”为由驳回,少林寺不满诉至法院。昨天上午,市一中院对此案一审宣判,判定方便面等商品不宜使用“少林藥局”商标。

  2004年8月,中国嵩山少林寺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欲注册商标“少林藥局SHAOLIN MEDICINE”,其指定使用商品为方便面、咖啡、盒饭和茶等。2006年9月,商标局认为该商标用在这些商品上容易导致消费者误认,驳回其注册申请。

  嵩山少林寺不服,向商评委提出复审申请。少林寺认为,其申请的商标具有独特的设计思路,不易导致消费者认为商品具有药效。但商评委认定,“少林藥局”历史上最初有治疗各病的秘方百余方,以寺内众僧及周边百姓诊断治疗为主要事务。后因兵火战乱,“少林藥局”事务屡有断续。该商标易使消费者理解为治病、买药的处所,而不会将其作为商标加以识别。

  去年8月,商评委作出复审决定书,驳回嵩山少林寺的复审申请。不久,嵩山少林寺不服,提起诉讼。

  昨天,一中院一审宣判,维持了商评委作出的复审决定书。一中院认定,综合考虑少林药局的历史沿革及作用,申请商标使用在茶、咖啡等商品上,易使消费者认为上述商品来源于药局,其中可能含有药用成分,从而对商品的性能等产生误认,进而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

  一天宣判十大商标案

  昨天,市一中院一口气宣判了十大商标案,除“少林藥局”案,还包括“春运”商标案、“durex 杜蕾斯”商标案、“易建联”商标案等山寨商标案。

  市一中院知识产权庭统计显示,自2002年该院受理第一起商标授权确权案以来,收案总数一路攀升。2005年一中院共受理61件商标确权案件,去年达到798件,5年间增长了13倍。市一中院调研后认为,国内市场经济日益成熟及全球经济融合,使商标成为消费者区分不同商品的主要依据,企业、个人的品牌意识大幅增强。有关部门受理案件数量因此增加,随之而来的便是大量案件涌入到司法审查程序。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射阳企业和医疗机构向社会承诺保证药品质量安全
下一篇文章:统一方便面销售额连续三年下滑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