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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草青青冰激凌加工厂被关停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年04月15日    关注度:     【字体:
     4月13日下午,银川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主持召开了银川市食品安全阶段性工作情况新闻通气会,就银川市近期食品安全工作情况、采取的措施,特别是备受社会关注的“青青冰激凌”事件的处理情况,向全社会进行通报。


  2010年3月30日,银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兴庆区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银川市兴庆区北塔商业街6—4号的银川市兴庆区个体经营绿草青青冰激凌加工厂的生产加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厂加工间内环境卫生差,无防鼠、防虫设施,部分原料已被老鼠啃食,地面上有老鼠粪便,生产工具随意摆放,在生产车间内晾衣服,地面有杂物,不符合食品生产加工的基本条件。该厂法人代表现场不能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及进货、生产等各种记录和相关原料辅料的索票及进货查验记录。执法人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立即将该厂依法进行了查封,进入立案调查程序。此事被称为“青青冰激凌”事件,经银川电视台、银川晚报等新闻媒体的报道,受到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

 

  青青冰激凌作为我区有较强影响力的老字号,在其多年的经营发展中,已深入银川市民的生活,银川市三区共有7家青青冰激凌店,其中兴庆区4家、西夏区2家、金凤区1家。兴庆区青青冰激凌湖滨店和进宁街店为青青冰激凌加工企业所属直营销售店,其余5家销售店均为加盟店。各青青冰激凌销售店与绿草青青冰激凌加工厂为经营协作关系。“青青冰激凌”事件曝光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彻查其违法事实,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严厉打击此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4月10日,三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绿草青青冰激凌加工厂配送产品的三区所有青青冰激凌连锁经营店进行了全面清查。4月13日,银川市卫生局和银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组织对三区7家青青冰激凌连锁经营店食品安全状况进行了再一次的全面监督检查,对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意见。

 

  通气会上通报了对“青青冰激凌”事件的处理意见:银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对“青青冰激凌”事件中出现主要问题的绿草青青冰激凌加工厂进行取缔,没收相应生产原料、工具,罚款49000元;对青青冰激凌进宁店超范围经营裱花蛋糕的违法行为,责令停产停业,并处50000元罚款;对青青冰激凌湖滨店未在预包装食品包装上标明生产日期的违法行为,责令立即建立相关制度,并处罚款4000元;对青青冰激凌商城店的原料进货查验记录不完整,添加剂使用不规范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3天整改,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对青青冰激凌一中店原料进货查验记录不完整,添加剂使用不规范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3天整改,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对青青冰激凌宁大店原卫生许可证已过期,且并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申请换发《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行为,责令停产停业,待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营业;青青冰激凌铁路店由银川市铁路卫生监督处对青青冰激凌铁路店依法处理;对青青冰激凌民生店的原料进货查验记录不完整,添加剂使用不规范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3天整改,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通气会上还就银川市建设食品安全先进城市现阶段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宁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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