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健全监管责任体系。完善基层政府食品安全领导协调机制,与各镇及相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状,提高乡镇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负总责的意识,明确乡镇政府食品安全职责,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加强督查考核,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是下移监管重心。加大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力度,规范各类集贸市场、食杂店和食品摊点的管理,将监管触角延伸到每个村庄,加大食品抽检频次和覆盖面,及时发布安全警示,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
三是强化经营者信用意识。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户建立健全进货验收、索票索证、购销台账和食品经营承诺制度,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制、自律和责任意识,营造诚实守信、文明经营的良好氛围。
四是完善应急处置体系。健全食源性疾病报告系统,强化农家宴管理,畅通食品安全信息报送渠道,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置程序,有效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在报纸上开设了食品安全知识专栏、开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举办各类食品安全法专题培训班等形式,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的曝光力度,提高宣传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