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热点聚焦 >> 浏览热点聚焦
叫好有机菜 菜价吓退消费者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年04月11日    关注度:     【字体:
 家住南苑小区的市民廖先生日前在某大型超市里买菜,他一手拿着每公斤3.6元的普通黄瓜,一手拿着每公斤9元的有机黄瓜,对比之后将有机黄瓜放回了原处。“虽然孩子需要安全食品,但花高价买来之后,谁又能保证有机蔬菜是安全的呢?”

  近几年,毒大米、毒奶粉等公共食品污染事件接二连三发生,有机蔬菜也越来越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记者走访了宁波许多大型超市后发现,有机蔬菜虽然在甬城崭露头角,但仍处于“听上去很美”、“叫好难叫座”的尴尬境地。

  有机蔬菜,看者多买者少

  早上7时许,记者在家乐福琴桥店看到,普通蔬菜的货架旁,围满了挑选物品的顾客,而一旁标有“有机蔬菜”字样的货架则冷冷清清。

  “多贴个标签,价格就这么高!”曹先生一边比对着菜价一边说。记者发现,很多消费者都有同样的心理,在有机蔬菜柜台前,不少人一看价格,便转身回到普通蔬菜区挑选。

  “价钱贵不说,关键它长得难看呀!”记者采访时,碰到一对正在挑选西红柿的年轻夫妻,小伙子拿起两个西红柿一比对,很轻易地就说服了妻子放下有机西红柿。

  记者看到,普通西红柿个头大,有机西红柿个头则小一圈,两者放一起,有机西红柿确实显得很“寒碜”。不光西红柿差别大,黄瓜、青椒、山药等长相也都大相径庭。

  江东某大型超市一位销售人员无奈地告诉记者,有机蔬菜并不好看的“卖相”,是因为它们在生长过程中,不用化肥农药,生长慢且个头小。生产成本也因此高了许多,所以即便少部分人认可这种“长相”,也接受不了如此高的价格。

  价格成最大“拦路虎”

  有机蔬菜是指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禁止使用农药、化肥等人工合成物质,在整个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循有机食品的标准进行生产和加工,成本相对较高,售价自然不便宜。

  某大型超市有机蔬菜的货架旁,记者看到,有机大葱每公斤20元,有机小青菜每公斤20元,有机蒜苗每公斤则要60多元。相比而言,普通蔬菜货架里的大葱、小青菜和蒜苗价格平均要低许多。

  不少超市负责人坦言,有机蔬菜的销量确实要比普通蔬菜低得多。为提高销量,许多大型超市都采用促销手段,但基于有机蔬菜本身进货成本较高等原因,促销的有机蔬菜,品种也仅限于绿叶青菜等不易存放的蔬菜。

  高价格的有机蔬菜让不少市民望而却步的同时,也成为许多本地果蔬企业进军有机食品市场的“拦路虎”。眼下我市许多超市的有机蔬菜主要来源于外地,本地生产的寥寥无几。

  奉化山岭蔬果专业合作社总经理沈国军告诉记者,除了高价格,进军有机蔬菜市场目前还面临很多困难。首先要过的就是“土地关”,按照有关要求,耕种有机蔬菜的土地,其农药、重金属残留必须达标,目前本地很少有符合要求的土地,所以有机蔬菜不是想种就可以随时种的。

  何时走进寻常百姓家

  有机蔬菜何时才能真正搬上宁波百姓的餐桌?业内人士认为,需从三方面入手。首先要加强对市民的正确引导。相关职能部门、厂家和商家要形成一个全方位的立体宣传态势,让更多的人了解有机蔬菜,选择有机蔬菜。

  其次是降低成本。如今影响有机蔬菜销售的最大因素是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因而在提高人民群众收入水平的同时,关键是提高有机蔬菜的种植技术,发展一定程度上的规模经济,降低有机蔬菜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销售成本。同时还要加强监管,要防止厂家随意嫁接“有机食品”,同时有机蔬菜必须通过年审,提防过期认证。宁波日报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青岛检出1930公斤韭菜农药超标 9名市民中毒
下一篇文章:为何九人中毒后才检出“毒韭菜”?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