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热点聚焦 >> 浏览热点聚焦
365都是“3·15”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年04月10日    关注度:     【字体:

□ 牛春安

  草长莺飞的三月,在中国消费者的眼中,已经不仅仅是春天的记号,更因为一个“3·15”的日子,寄予着他们对产品质量、对自身生活品质的殷切期望。这一天,亦成为消费者手中一把无形的维权“武器”。正是这一天,企业变得格外小心翼翼。中央电视台每年的“3·15”晚会,都要进行“黑色曝光”,这使隐约使我们看到一股暗涌的“春潮”,折射出发人深省的“3·15”现象……
  在今年的央视“3·15”晚会上,多款国外品牌液晶电视的售后维修问题惨遭曝光;一次性筷子消毒内幕被揭示……央视的“3·15”晚会成为了悬在众多商家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每年“3·15”成为各大企业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及拉近消费者距离的绝好契机。对于消费者来说,能够解决一些消费维权纠纷着实是件好事。老百姓获得实惠也多一些。可“3·15”以后呢?如果所有商家每年都为了这一天而大做文章,无疑“3·15”才是最该披露的“假象“。
  依我看,“3·15”不应再是以往出现的怪异现象——消费者的“圣诞日”。其应该成为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纽带。“3·15”理应融入企业的常规性考量部署,企业每一天都严律自身,消费者每一天“放心、悦心、省心”,企业才得以长远发展。
  实则,“3·15”本就是严律企业自身的一把标尺。要想真正做到天天都是“3·15”,需要企业商家、消费者、媒体、政府部门等多方的协同合作,共同创造一个和谐健康的消费环境。当然,最主要的还是需要企业从源头抓起,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培养“天天都是3·15”的意识。
  为此,又不得不提及食品企业。众所周知,食品质量直接关系百姓的健康甚至生命。如今,《食品安全法》已颁布一周年,其相应配套措施目前正处在完善过程中。因此,食品安全问题不只是一部法律就能完全解决的,法规只是指导,关键还需企业自身意识的转变。企业培养“天天都是3·15”意识,严守产品质量并不是为了迎合某项法规的短期作秀,而是应该贯彻到每一天的实际行动当中。
  国内一些食品企业,不乏长期恪守质量与诚信的典范。值得一提的是,例如60年如一日、严守质量关的三元食品,即便经历整个乳业风波,依然以品质赢得“好人缘”。耐人寻味的是,什么保证了它的品质呢?据了解,三元食品从不追求盲目扩张,前进的每一步都深思熟虑,将“消费者权益”比作悬在企业头上的利剑。众所周知,奶源对于乳企意味着生命线。而三元始终坚持自建牧场,原奶来自于自己的奶源基地——“三元绿荷养殖中心”。不仅如此,三元开创的“规模化饲养养殖+现代化加工”以及全程的质量监控体系的“三元全产业链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奶源的稳定和可控,从源头上保证了质量控制,从而实现了三元奶制品的高品质,赢得了消费者的持续关注与购买。
  我们应该警醒的是,“3·15”展示的是改善消费环境所取得的进步,它的本质不是暴风骤雨式与企业产生“激烈交锋”,而是消费者权益得到社会尊重过程中企业需要铭记的每分每秒。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广州拟建23处美食街区
下一篇文章:泗洪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