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消协提醒:四年前就已禁收一次性餐具消毒费
鑫报讯因不满餐厅在没有事先告知的情况下收取消毒餐具费,食客投诉至工商部门。昨日,七里河工商分局执法人员接投诉后经调查,对7家“潜规则”餐馆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市民王某和4位朋友,到七里河区泰兰火锅店吃饭,结账时,店家收了5元的消毒餐具费。她觉得店员事先没告知就收费,便将商家的这种“潜规则”投诉到工商部门。经调解,火锅店老板同意免去顾客5元的消毒餐具费。
其实,像王某这样遭遇“潜规则”的消费者并非个例。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他们都遇到过收消毒餐具费的餐馆。市民普遍反映,餐馆都在收消毒餐具费,大家也没时间为1块钱较真。大多数人尽管对此有点反感,但也都接受了。
昨日,七里河工商分局在调查这7家餐馆的同时,对中低档饭店、餐馆进行大检查,发现有35家在收餐具费。那么,餐馆为何热衷于收消毒餐具费?
餐馆老板:明码标价对顾客不过分
七里河泰兰火锅店陈老板说,低档餐馆毛利20%左右,按每位顾客消费20元计算,毛利4元,加上桌椅折旧等,纯利3元左右;再支付餐具消毒费,净利润只有2元多,很难维持经营。他甚至认为,大部分顾客也不反对消毒餐具收费。餐厅虽然收了1元消毒餐具费,但碗、盘、杯三件套和筷子要给消毒公司交4角到5角,况且餐厅备有免费餐具,消毒餐具费用又是明码标价,对顾客来说并不过分。
消费者:餐馆受利益驱动
一位消费者认为,餐馆不肯放弃收费餐具,主要是利益驱使,使用收费餐具,对餐馆老板有三个利好:一是可以省下洗碗的人工费,二是减少碗杯摔坏的损失,三是可从中赚到钱。市民王女士称,一次她到城关区某火锅店消费后结账时,收银员给了她一张小票,她仔细一看发现不合适,上面的收款金额与实际所付的钱数不符,自己明明交了60.5元,怎么小票上打出来的却是61.5元?她不解地问收银员,对方回答说,还有茶和餐具费没有打出来,她感觉到自己被骗了。
消协:转移义务的侵权行为
据兰州市消费者协会副会长赵宏国介绍,根据《甘肃省价格监督检查试行办法》、《食品卫生法》相关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饭店、酒店经营者本身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卫生合格的餐具,然而许多餐馆向消费者加收餐具消毒费的做法就是一种转移义务的侵权行为,实际上是变相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兰州市自2006年起就规定餐饮企业在顾客消费时不得收取一次性餐具消毒费,全面叫停“价外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