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林先生介绍说,油甘鱼进价一般每500克在10元以内,而正宗的银鳕鱼进价每500克至少要60元,低于这个价格的就不是银鳕鱼,只是油甘鱼。由于两者进货价格差异大,一些餐饮店往往采购油甘鱼制作鳕鱼制品。前几年他在福州一餐饮店工作,一道油炸鳕鱼每盘销售价四五十元,而实际用的却是油甘鱼。而有的店家还坚称自己所卖的是“冰岛鳕鱼”。(《东南网》2010-3-23)
这就是说,再联想到几天前的“神户牛肉”,如我等这样的低收入者,某一天架不住诱惑,咬了咬牙,怀着一种莫名的兴奋心情走进一家饭店,很气派地点了“神户牛肉”和“冰岛鳕鱼”之后,那些厨师的操作程序常常便是这样的:先在烧红了的锅里放上地沟油,接下来就将油甘鱼下到锅里,经一阵爆炒与加料,不一会,一盘“香喷喷的‘来自北欧冰岛的品质,是‘鳕鱼’中的最高等级,营养价值高’的‘冰岛鳕鱼’”就放到了我的桌子上(“神户牛肉”的制作过程自然也一样。),让我迫不及待,风卷残云,终于既满足了口腹之欲,又满足了积攒了许久的虚荣心,虽然买单的时候发现心在隐隐作痛,还是有一种享受的陶醉感。可如今才知道,自己是被地沟油、油甘鱼以及福州牛肉联合起来给狠狠地撞了一下腰!
地沟油、油甘鱼、福州牛肉,以及数也数不清的消费者被欺诈,受损害,商家的违法和违背商业道德当然是罪魁祸首,然而,如果没有相关职能部门的“齐心协力”,中国的消费者,怎么会处处都在当冤大头?每一次消费者的利益受损害中,都有相关职能部门的一分功劳!虽然每一种消费陷阱发生后,都会有相关专家给消费者出招,教大家如何避免掉进陷阱,可是我们知道,那多半都是不会有什么实际防范功效的,因为绝大多数的消费者是根本不可能达到专家的水平,因此,那些招数基本是等于白说。只有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才是消费者不当冤大头,放心消费的保障。
而中国消费者这样的要求,似乎太“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