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长沙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获悉,餐饮服务逐渐成为百姓关注的新的消费聚焦点。因服务质量、收费引起的申诉较为突出,主要集中在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受侵害、一次性餐具消毒费等不合理收费、赠券或代金券使用规则不明确、服务态度不佳等问题。
菜汤烫伤客人还不肯认账
案例:去年9月7日,刘女士在辣椒炒肉开福店用餐时,餐馆工作人员上菜时不慎将汤淋在了刘女士小孩的头和背上,小孩随即被送到医院。刘女士要求赔偿医疗费,但该店一直推诿。无奈之下,刘女士向12315申诉。经多次调解,该店最终赔付了13000元。
点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 经营者负有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该店服务员上菜时不慎将菜汤淋在小孩身上,对于小孩的烫伤负有直接责任,未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服务场所安全保障义务,导致消费者人身安全受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酒店销售过期啤酒赔十倍
案例: 钟先生等人在某酒店就餐时,点了4瓶啤酒(15元/瓶),喝后才发现啤酒已过期20多天。与酒店协商赔偿未果,遂请求工商部门帮助。12315工作人员查证消费者所言属实后,责成酒店按消费价款的十倍赔偿给申诉人,赔偿现金600元。
点评: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该酒店销售过期啤酒属于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经营者有定期清查变质食品或超过保质期食品的义务,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消费者有权向经营者要求十倍价款的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