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2025年3月18日 星期二农历 2月19日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热点聚焦 >> 浏览热点聚焦
谁给了地沟油向民众喂毒机会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年03月19日    关注度:1020     【字体:

  “你一定也吃过地沟油。”武汉工业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何东平面对记者这样说。他的另一个身份是全国粮油标准化委员会油料和油脂工作组组长。据他估计,目前我国每年返回餐桌的地沟油有200万——300万吨。而中国人一年的动、植物油消费总量大约是2250万吨——也就是说,按照比例,你吃10顿饭,可能有1顿碰上的就是地沟油。

  记得苏丹红、毒奶粉、三聚氰胺接连曝光后,茫然无措的人们曾一度发出“明天的早餐在哪里”的叩问,社会上因此流行着一个段子:“吃含瘦肉精的猪排,喝带三聚氰胺的奶粉,就着苏丹红鸭蛋。”而今,有毒食品弥漫在人们心头的不安与焦虑尚未消弭,令人心惊肉跳的剧毒食品地沟油又刺痛了公众的味觉和神经。

  医学研究结果表明,相比苏丹红、毒奶粉三聚氰胺的危害,地沟油毒性之烈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不仅能导致发育障碍、肠炎,肝、心和肾肿大以及脂肪肝等病变,其中含有的黄曲霉素更是一种强烈的致癌物质,毒性是砒霜的100倍!尤为触目惊心的是,地沟油因生产能力巨大,使用范围遍布小饭馆及星级酒店,被动食用几率奇高,俨然已成为与百姓生活如影随形的必须品。“吃10顿饭”就可能碰上一次地沟油,这个数字足以说明问题的严重。

  然而,如果不是全国粮油标准化委员会的专家将其为研究课题,不是一群以关注食品安全为己任的热血青年冒险求证,那么,多年来一直荼毒群众身心健康、生命安全的地沟油,恐怕还照旧肆无忌惮地横行于生产、加工、销售、使用的各个环节————淘地沟油的小车大摇大摆地穿梭于城市的下水道、饭店,加工点之间;臭气熏天的炼油点照样昧着良心从蛆虫粪水中榨取油水;不法油贩子仍然可以堂而皇之地将垃圾油送到无德的餐饮场所;吃一口滋滋冒油的美味佳肴可能仍旧是地沟油烹制的。因此,我们必须向何东平教授和科研组的人员表达敬意,为他们引发如此空前的焦虑与关注表达谢意。

  因为根据以往苏丹红、毒奶粉、三聚氰胺等的经验,唯有引发如此空前的焦虑与关注,问题才能得以“空前重视和快速解决”。这样说并不是否定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的滞后,事实上,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已相对完善。2002年,国家颁布《食品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的规定》,明确规定,过菜油、地沟油属于废弃油脂,禁止再收购、加工成食物油脂。遑论用于生产加工入口食品。此外,《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亦不缺少相关规定。

  但遗憾的是,旨在捍卫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法律法规,在有关部门那里却长期成了摆设。但凡食品涉毒,要么将责任归咎于多头管理、职责不清,要么归罪给“油瓶子”价高、商业道德缺失。如此种种,无不折射出监管的麻木不仁。依我看来,与其将地沟油长期向我们喂毒的原因嫁祸于“油瓶子”价高、商家无德,倒不如老老实实承认,就是监管麻木造成地沟油向我们长期喂毒!!


分享到:
更多
您看到此文章时的感受:已有 0 人表态!

0%
高兴
高兴

0%
同意
同意

0%
好文
好文

0%
关注
关注

0%
新奇
新奇

0%
流汗
流汗

0%
愤怒
愤怒

0%
惊讶
惊讶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三鹿奶粉受害患儿治结石 一年花9万元
下一篇文章:就怕监管的饭碗里盛满“地沟油”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