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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将启动 食品标识不能宣称可预防治疗疾病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8年08月29日    关注度:     【字体:

    新《规定》主要从标识内容和标识形式两方面对食品标识进行了强制规范,营养食品、保健食品的标识不得像过去那样随意标注,违规企业最高可处罚1万元.

    新产品、新概念层出不穷的食品企业,今后在包装营销上又多了一个新门槛,由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悉,新《规定》主要从标识内容和标识形式两方面对食品标识进行了强制规范,营养食品、保健食品的标识不得像过去那样随意标注,违规企业最高可处罚1万元。而这对目前市面上大打“营养”、“保健”牌的食品厂商而言,无疑是被套上了紧箍咒。

  虽然新《规定》即将正式实施,但记者走访上海多家卖场后,发现仍有部分食品标识存在一定问题。“强化营养奶”、“强化钙麦片”……不少食品的包装上依然频频出现“营养”、“强化”等标注功效的字样。这些打着“营养”招牌的食品,其价格一般会比其他同类食品略高。但到底“强化”了什么营养元素?却没有标注按要求注明营养素和热量,或虽已标注但不符合标准。记者向相关产品的促销人员询问,促销员对此也语焉不详。

  而即将出台的新规将帮助消费者对“强化食品究竟有多少营养”一目了然:9月1日之后,食品在其名称或者说明中标注“营养”、“强化”字样的,必须按照国家标准,标注该食品的营养素和热量,并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定量标示。

  除了虚打“营养牌”,记者发现随意吆喝其产品具有保健功效的现象也十分普遍。一些同类食品,其中某一种由于标榜具有保健功效,往往会更受消费者青睐。如一些知名品牌的凉茶、茉莉花茶等茶饮料包装上都声称具有“清热去火、化痰止咳”的功效,部分奶制品也存在暗示其具有保健功效的问题。

  而在9月1日之后,食品在标识上出现“化痰止咳”、“清热去火”、“提高记忆力”等字样的,将均属于违规行为。新规要求,非保健食品不得在标识中明示或暗示具有保健作用,任何食品都不得在标识中宣称能够预防或治疗疾病。对此,业内人士分析,这几项新规定主要是为制止目前市场上过度炒作食品的营养、保健功效,以及混淆食品与药品之间区别的行为。

  此外,记者注意到,一些以转基因大豆为原料的食品,如食用油、豆奶粉等大都未明确标注转基因成分,反倒是部分其他产品在拿其产品“非转基因”作为宣传噱头。而在转基因食品领域,新《规定》也作出了详尽规定。从9月1日起,属于转基因食品或者含法定转基因原料的食品,也必须在其标识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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