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热点聚焦 >> 浏览热点聚焦
韩立法限播垃圾食品电视广告 汉堡包糖果名列其中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年01月20日    关注度:     【字体:

  据新华社电韩国政府19日通过法案,从本月起将限制播放有关高热量、低营养的“垃圾食品”电视广告。

  韩国保健福祉家庭部说,每天17时至19时这一青少年收看电视节目的“黄金时段”,将禁止播出“垃圾食品”广告。此外,少儿节目中间也禁止插播此类商品广告。此项法律将适用于所有无线、有线以及卫星电视。

  保健部还对“垃圾食品”做了详细定义,汉堡包、比萨、方便面、巧克力、糖果和冰激凌等食品,因含有较高的热量与饱和脂肪酸而名列其中。

  保健部说,“垃圾食品”向来被认为是导致青少年肥胖和其他一些疾病产生的“罪魁祸首”。因此,为保护青少年的身体健康,采取相关限制措施十分必要。“我们的目的是,通过限制电视广告的播出和列出此类食品名单,为广大消费者作出正确选择提供必要的信息。同时,我们鼓励食品生产企业,为保护孩子们的健康而生产更多有营养价值的产品”。

  保健部官员坦承,目前的限制措施是妥协之后的结果。2008年此项法案刚提出之时,初定的限制时间段为每天17时至21时,共计4个小时,但遭到了电视台、食品生产企业等利益相关方的反对。

  韩国从2009年3月开始,已通过相关法案,禁止在学校内售卖此类“垃圾食品”。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一桌难求”催生网购年夜饭 食品安全不可忽视
下一篇文章:北京将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养老助残餐桌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