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热点聚焦 >> 浏览热点聚焦
6000元藏药是怎么变成食品的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年01月02日    关注度:     【字体:
   去年12月26日,家住五一广场附近的张大爷先是接到了一个自称“西安制药公司市场推广人员”的神秘电话。电话中称,最近该公司和我市一家大型连锁药房举行迎新年回馈活动,向中老年人赠送保健品和药品。而在被组织到机场前一家宾馆“听课”之后,张大爷花近6000元购买了大量“六味藏糖胶囊”。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所谓的“著名藏药”其实只有食品准字号,而药品的生产厂家电话居然是空号。我市大型连锁药房也表示,根本没有这项活动。

  活动电话打上门,忽悠老人去听课

  张大爷的儿子告诉记者,2009年12月26日,他父亲在家中接到了一个神秘的电话。“电话里有人自称是西安一家制药公司的市场推广人员,最近他们在大连开展市场拓展活动,同时为了迎接2010年新年,该公司和我市一家大型连锁药房合作,举行大型产品回馈活动。”张先生称,父亲对于对方的药品赠送非常感兴趣,于是决定参加对方的活动。

  “当时我父亲和其他不少老年人在五一广场附近集合,然后被活动组织方用一辆大客车集体拉到机场前一家宾馆内。”张先生说,当时父亲和其他老年人一起接受了一堂“健康教育课”。上课之后,父亲居然领着一名公司业务员回了家。

  “我父亲长期患有糖尿病,而这家制药公司主要销售的就是降糖类药品。”张先生说,父亲花了近6000元钱,购买了多个疗程的“六味藏糖胶囊”,因为听课时没有带那么多钱,所以只能领业务员回家取钱。“当时业务员再三向我父亲介绍,这种胶囊完全是藏药成分,肯定对治疗糖尿病有神奇的疗效。”张先生表示,正是在这样的宣传之下,平时节省的父亲咬牙掏了数千元。

  六千元买来的“藏药”居然来历不明

  近日,张先生回家看望父亲时,才发现了父亲购买的这种“神奇藏药”。“我仔细查看之后才发现,这种所谓的‘降糖藏药’居然没有药品准字号,甚至连保健品准号都没有,而只具备食准字号,也就是说,我父亲花了6000元买的藏药,其实只是‘食品’而已。”张先生无奈地表示。

  昨日,记者在张先生家中看到了张大爷花6000元购买的“六味藏糖胶囊”,记者注意到,这种胶囊的外包装上印有醒目的“陕食证字”字样,属于一种“食品”,而非药品或者保健品。而胶囊的生产厂家地址显示为西安市,包装上同时还印有厂家电话,记者随即拨打了这个电话,语音提示显示该电话是空号。

  “发现这一问题后,我立即拨打了卖药给我父亲的业务员电话,但是对方一听是问这件事立即就挂断了电话,后来我改变策略,假称是我父亲的邻居,也想购买一些这种胶囊,希望能送货上门。可是对方业务员非常警觉,表示活动已经结束了,不能再销售这种胶囊了。”张先生说,自己本来想设计调出对方,想不到却未能实现。而记者也拨打了业务员的手机,但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没有“回馈活动”,卖药方消失了

  张先生告诉记者,出售胶囊时,活动组织方曾自称是和我市一家大型连锁药房合作,“六味藏糖胶囊”在该药房也可以买到。但记者随后从这家大型药房了解到,该药房并没有这种藏药胶囊在销售,也从来没有和其他方面合作开展过“市场回馈活动”。

  市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这类现场销售产品的方式已经违反了相关工商法规。但由于组织者一般流动性强,多数打游击战,相关部门也很难进行有效查处。“首先中老年人不要盲目相信这类所谓药品的神奇疗效,其次发现这类活动要立即举报。”工作人员提醒说。

  目前,这个大量销售“药品”的活动组织方,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12家合法售药网站公布 市民网上买药时要认准
下一篇文章:熊猫乳品三聚氰胺超标被查处3名犯罪嫌疑人被起诉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