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举办的2009
浙江省农博会上,有消费者反映,位于台州展区的台州市路桥绿心杨梅专业合作社的“津玉牌杨梅酒”有问题:其
包装上标注的绿色食品标志及编号,并不属于绿心合作社。
被举报的“津玉牌杨梅酒”生产日期为2009年9月26日(净含量310克)的产品,为台州市路桥绿心杨梅专业合作社生产。该杨梅酒包装上的绿色食品的编号为:LB-18-0312111512A。调查发现,该编号并不属于绿心合作社。该编号实际拥有者应为:台州市路桥绿洋农业有限公司,而产品也不是杨梅酒,却是一个叫“桐屿牌洛阳青枇杷”的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该合作社其它产品包装上也存在上述违规问题。在该合作社网站上,如“津玉牌东魁杨梅”也被使用了该编号:“LB-18-0312111512A”,不仅如此,“津玉牌绿园精品蜜桔”和“津玉牌水蜜桃”也使用了上述编号的绿色食品标志。
有关专业人士表示,“绿色食品”标志有效期通常只有三年,即使“津玉牌杨梅酒”的绿色食品标志及编号为真,那也是过期的。因为其标志编号显示,其获得绿色食品标志的时间为2003年12月,而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自批准之日起三年内有效,由此可推算出该绿色食品标志早在2006年12月就过期了。
记者联系了该企业所属地管辖的路桥城北工商所。随后,路桥城北工商所在分局经检大队的配合下,查获台州市路桥绿心杨梅专业合作社涉嫌生产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杨梅酒。当场暂扣有违法嫌疑杨梅酒109箱,包装盒60只。至案发生产了批号为“20090822”、“20090906”杨梅酒159箱(其中4瓶装的81箱,12瓶装的78箱),销售了50箱,销售额为3300元,总计经营额为9370元。执法人员扣留了库存的杨梅酒109箱,包装盒60只。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歩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