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热点聚焦 >> 浏览热点聚焦
为果农搭建产销平台 岑溪工商以“3+”模式发展沙糖橘生产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年12月04日    关注度:     【字体:

    广西岑溪市工商局以“党支部十示范基地十农户”的模式发展沙糖橘生产,使该市农民逐步富裕起来。如今,该市筋竹镇是梧州市砂糖橘种植专业镇和区农业厅“无公害水果基地”,该市年产沙糖橘25万吨,产值9.6亿元。

   近年来,岑溪市工商局始终把“服务沙糖桔产业发展,做大沙糖桔产业文章”作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着力点,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三农”,发展该镇沙糖桔产业,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创造了有利条件。

  引导扶持走组织化道路。随着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针对筋竹镇果农的特点,该局深入下乡宣传,积极鼓励、引导一批农民组建了属于自己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保证沙糖桔质量、提升沙糖桔市场竞争力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给农民带来了更多的实惠。目前该镇共成立了果品合作社达20多家,群众纷纷夸奖说:工商局给农民办了一件大实事。

引导扶持走品牌化道路。按照立足一个资源优势、围绕一个产业链条、抓好一件注册商标、带动一批特色品牌的工作思路,该局大力实施商标富农战略,与有关部门一起,努力发展当地的订单农业。对全市的一批龙头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扶持,引导他们申报并成功注册 “岑鲜”“筋竹”等沙糖桔商标,扩大广告宣传,加大维权力度,加强诚信建设,促进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推动该市沙糖桔产业向品牌化、规模化、组织化发展。 

  引导果农走增收致富。1990年,筋竹镇黄陵村两位农民从广东四会引进沙糖橘,当时只种植了10亩,几年后初具规模,2000年,该局与当地党委、政府把发展沙糖橘生产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种植户扶持。科技特派员与镇、村农技员经常深入到村、组的果场地头进行现场指导,给农民发放种植技术资料。该镇还请到法国GOE.MAR公司的专家林平凡先生以及我国的一些水果专家为农户种植砂糖橘支招,使果农逐步掌握了种植管理、防治病害等技术。

  在黄陵村的种植大户胡胜、卢家庆的带领下,全村500多农户都种植了沙糖橘,总产量7000多吨,产值2800万元,人均收入3000多元,村里七成以上的农民依靠种果的收入建起了漂亮的水泥楼房,砂糖橘成为了村民主要的经济来源。在黄陵村的带动下,岑罗二级公路、横双公路、罗敏公路、中围至义水公路沿线的村都大力发展沙糖橘种植。

不遗余力为沙糖桔产业保驾护航。该局近年来积极开展“双培双促”活动,在党员中发展优秀农村经纪人,在优秀农村经纪人发展党员,目前已登记在册的从事沙糖桔经纪人有200多人,党员有40多名。同时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加强沙糖桔购销合同,订单农业监管,共立案查处违法农资案件4起,受理果农消费者投诉6,合同纠纷1起,为果农挽回经济损失10多万元。

近几年,该局与当地党委、政府注重引导农民走沙糖橘生产的科学化、信息化和规模化之路,目前已形成了“党支部十科技特派员十示范基地十行业协会十专家授课”的模式,搭建了一个产销平台,对沙糖桔专业市场的培育、沙糖桔采后商品化处理、果农专业合作社进行扶持,着力提升其品牌化、商品化和专业化,目前,岑溪市已实现种植技术、推广品牌和生产标准的“三统一”。每年11月份上市后,沙糖桔以果靓肉脆甜而为为抢手货,北京、上海、山东、沈阳、广东的老板纷纷前来抢购,其产品运销,且程现供不应求和态势,筋竹镇每年有2000多吨沙糖橘远销港澳台和东盟等地。沙糖橘让筋竹镇的农民尝到甜头,过上了甜蜜的生活。  黎法新 盘景福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国家工商总局政策违法发布食品广告退出市场
下一篇文章:广西贺州市桂岭工商所检查问题食用油确保消费者身体健康不受侵害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