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热点聚焦 >> 浏览热点聚焦
少林寺状告工商总局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年12月01日    关注度:     【字体:
 申请用“少林藥局”做商标被部分驳回

  新快报讯 据《大河报》报道,申请用“少林藥局”做商标,却被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评委”)部分驳回。记者获悉,嵩山少林寺已将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起诉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已受理此案,将择日开庭。

  商评委 申请商标易误导消费者

  少林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钱大梁告诉记者,凡涉及知识产权的事务他们已经委托律师具体办理,并提供了相关律师的联系方式。

  随后记者致电代理此案的北京万慧达律师事务所的夏律师。夏律师说,少林寺申请商标被驳回的是《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第30类,即:咖啡、茶、可可、调味用香料等。

  据了解,2004年少林寺向工商总局申请注册该商标,范围包括药品、沐浴用品和食品三大类。商评委经过审查后,通过了药品和沐浴用品两类的申请,但今年9月驳回了《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第30类的申请。

  据了解,商评委在复审中认为,历史上的“少林藥局”有治病秘方百余方,主要是为寺内众僧及周边百姓诊断治疗,而此次申请的商标因为“少林藥局”的历史沿革及影响,容易使消费者理解为治病、买药的处所。申请商标使用在茶、咖啡等食品上,容易使消费者对商品的性能等产生误认,据此驳回了申请商标。

  少林寺 已形成唯一特定联系

  少林寺则认为,“少林藥局”的使用已有700多年历史,已经和少林寺形成了唯一特定联系,如果由他人使用可能会导致消费者产生误认。如果消费者单独看到这个商标,可能会想到“少林藥局”是与药有关的场所;但如果这个商标和特定商品结合在一起时,消费者就会将其当成商标了。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三款涉砷饮料市场仍有售卖
下一篇文章:宿迁市宿豫区四项举措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